拉夏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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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勒內·德·卡拉德克·德·拉夏洛泰(法語:Louis-René de Caradeuc de La Chalotais,1701年3月6日—1785年7月12日),法國18世紀中期的著名法官,驅逐耶穌會運動的主要倡導人之一。他堅決反對耶穌會對法國教育的壟斷,提出並系統地論證了國家辦學的教育主張。他的教育思想對法國和歐美近代教育體制的發展產生過較大影響。
生平
拉夏洛泰於1701年3月6日出生於法國西北部雷恩城的一個貴族家庭。拉夏洛泰受過良好的教育。他從法律學校畢業後曾做過律師,於1730年出任布列塔尼高等法院代理檢察長,1702年任總檢察長。他的主要事業便是在任總檢察長時完成的。
1761年12月,拉夏洛泰為布列塔尼高等法院草擬了關於耶穌會規程的第一個著名報告。這一報告以大量事實揭露耶穌會奉行的教皇至上主義,說明它的全部權力都在羅馬前不在法國。它的所作所為都是按教皇的訓諭、赦令、信函進行的,正是這些文件批誰耶穌會的學說和它的一切主張。拉夏洛泰在報告中強調,每個國家中的任何教團都不應有與所在國家法律相矛盾的規章,如果違反這一準則,該教團就應被禁止。耶穌會的規程及其實踐表明,它是國中之國,除教皇以外, 它不對任何人負責。因此, 它的存在構成對國家利益的嚴重威脅。必須解散耶穌會教團,使它的每個成員都變成服從自己國家法律的普通公民。1762年5月,拉夏洛泰提出了關於耶穌會規程的第二個報告。在這個報告中,他通過對耶穌會著作、倫理觀念和教義的分析繼續闡發前一報告的基本觀點,再次提出了取締耶穌會的要求。
拉夏洛泰對耶穌會的批判和鬥爭受到法官們的大力支持。1762年5月27日,布列塔尼高等法院根據他的報告作出了取締耶穌會教團的判決。同年8月6日,巴黎高等法院也作出了同樣的裁決,在以後又不斷有其他省高等法院效法他的榜樣。耶穌會被趕出了這些地方的學校。法官們對耶穌會的鬥爭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與啟蒙學者對待宗救的態度相吻合。削弱耶穌會勢力在當時也是法國王室的願望。1764年1月,路易十五採取了法官們盼望弓久的解散耶穌會的重大決策,耶穌會壟斷法國教育的局面終於結束。
作為反對耶穌會的鬥士,拉夏洛泰取得了輝煌勝利。但是從1763年開始,又爆發了布列塔尼高等法院和省長埃吉永公爵之聞的矛盾衝突。拉夏洛泰與省長素有個人嫌隙。他領導了布列塔尼高等法院反對埃吉永公爵以國王名義徵收特別稅的鬥爭,這次鬥爭以他的失敗而告終。大約在1765年,拉夏洛泰被逮捕,以後又被流放,一直到路易十六即位後才被赦免。路易十六不何開回了拉夏洛泰,而且按8000法朗年金的數額補給他10萬法朗,同時批堆將其法官職位傳給他的兒子。拉夏洛泰對路易士六表示了真誠的感謝。自此以後,一直到1785年7月12日病逝,拉夏洛泰除了修訂已在1763年出版的《論國民教育》以外,沒有再參加什麼反對當權者的政治活動。
參考文獻
- 吳式穎. 拉夏洛泰及其《論國民教育》[J]. 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89,04:20-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