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畫院民居建築
成都畫院民居建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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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 |
座標 | 30°40′04″N 104°02′59″E / 30.66767°N 104.04970°E |
分類 | 古建築 |
時代 | 清代末民初 |
編號 | 340 |
認定時間 | 2007年6月1日 |
成都畫院民居建築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同仁路街86號,是一座「三進三出」的四合院式川西民居,由成都畫院占用。2007年6月1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1]。
建築
該建築坐東朝西,東西長130米,南北50米,占地面積6500平方米,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它是一座四合院,有前中後三進。該建築是市政府為了復興歷史上曾存在的蜀後主畫院而搬遷至此的,原建築本來位於成都東城,是兩座晚清民居,1981年搬遷至現址青羊區支磯石街59號。[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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