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顯
惠顯(1768年—1841年3月17日),清朝官員,富察氏,鑲黃旗滿洲人。
惠顯是生員出身。道光元年七月十九日(1821年8月16日)以安徽廬鳳道惠顯為安徽按察使。次年,道光帝命他查辦白蓮教陳悅、楊奉等人[1]。十一月初五,以殲捕河南竄匪出力,朝廷賞安徽按察使惠顯花翎[2]。道光三年十一月二日(1823年12月3日)調任福建布政使。道光六年八月七日(1826年9月8日)奉命到京。九月二日(10月2日),出任太僕寺卿。道光七年三月廿七日(1827年4月22日)調任左副都御史。次日改任駐藏辦事大臣。道光八年正月二十六日奉命頒賞第十世達賴喇嘛、第七世班禪額爾德尼黃哈達[3]。在任三年,負責捉拿竄入藏區的張格爾黨羽[4],主持協調哲孟雄、拉達克等屬部的關係[5][6]。道光九年八月十日(1829年9月7日),改任理藩院左侍郎,仍留駐藏大臣任。道光十年七月廿二日(1830年9月8日)調盛京刑部侍郎,十月十九日(12月3日)離駐藏大臣任奉命到京。未到任前,由凱音布兼署盛京刑部侍郎。道光十一年二月十日(1831年3月23日)改任為理藩院右侍郎。三月十五日(4月26日)改任為工部左侍郎。道光十二年正月廿五日(1832年2月26日)改任歸化城副都統。在任五年,道光十七年十月八日(1837年11月5日)回京。道光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1841年3月17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