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蘭芝
徐蘭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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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性別 | 女 |
出生 | 河南省人 |
籍貫 | 河南省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徐蘭芝(?—?),漢族,河南省人,又名許蘭芝,在蘇聯曾用名扎格洛娜,中國共產黨早期人物。
生平
青年時起在隴海鐵路做工,參加鐵路工人運動。1926年前後,加入中國共產黨。在開封、鄭州等地從事共青團組織工作和工人運動。1927年春至6月任洛陽鐵路橋梁工會主席。國共合作失敗後,1927年11月在開封同劉明佛、韓紹棠組成中國共青團河南臨時省委,任委員(至1928年2月)。1928年2月,參與組織召開共青團河南省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河南省委員會,任共青團河南省委委員(至1929年4月)。參與領導恢復發展共青團組織,堅持地下鬥爭。1928年三四月間,中共河南省委和共青團河南省委遭到嚴重破壞。4月底,任中共河南臨時省委成員。5月,擔任共青團河南省委兼中共河南省委委員,參與領導工作。不久恢復中共河南省委,任省委委員,並被推選為河南黨組織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兩名代表之一,赴蘇聯[1]。
1928年6月至7月,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代號為131號。被選為中共第六屆候補中央委員,按得票數排序為候補中委第一名,隨後出席中共六屆一中全會[2]。1928年11月,增補為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委員。1928年冬回國,返河南任中共開封市委書記。1929年春,恢復共青團河南省委,任青年團河南省委組織部部長(至1929年4月)。1929年11月至1930年2月,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河南省委員會書記。1930年2月至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務委員、中共河南省委員會工委農委書記、鄭州市委書記(至1930年4月)。參與領導恢復河南黨組織和工人運動。1930年底到上海。1931年1月7日,參加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對共產國際代表米夫支持王明等表示不滿。1931年1月,被開除中央委員資格。會後表示服從四中全會決議。因工人成分,未受到處分。1月下旬被指派為中共中央代表團團長,於2月5日,抵達天津成立中共河北省委,任河北省委代理書記。2月中旬,到唐山向市委傳達四中全會精神,開展反對「立三路線」鬥爭,同時進行反對六屆四中全會的活動[3]。
1931年4月8日被捕後叛變[4](又一說:1931年夏調任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委員長,在天津主持鐵總工作,開展秘密的鐵路工人運動。1931年冬鐵總移駐瀋陽亦隨往,不久在瀋陽被捕很快叛變)。同年10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後情況不明[5]。
參考
- ^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4.11: 893. ISBN 7-80136-946-7.
- ^ 張靜如主編;趙勇民,李穎副主編.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史丛书 从一大到十七大 第2册 图文版. 瀋陽:萬卷出版公司. 2012.10: 261. ISBN 7-5470-1983-8.
- ^ 李蓉,張延忠主編. 中国共产党第一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增订本.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6: 215–216. ISBN 978-7-5098-0330-1.
- ^ 中共山西省委黨史辦公室編著. 刘少白传.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5: 75. ISBN 978-7-5098-2488-7.
- ^ 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 中国共产党河北历史大辞典.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1990.09: 827. ISBN 7-80136-6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