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瓌 (南朝)
張瓌(5世紀—505年),字祖逸,吳郡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中國南北朝劉宋、南齊、南梁軍人。劉宋右光祿大夫張永之子。
生平
元嘉年間,初任江夏王劉義恭麾下太尉行參軍,轉任外兵參軍。元嘉三十年(453年),劉義恭為太傅,張瓌作為他屬下的太傅五官。後歷任太子舍人、中書郎、驃騎從事中郎、司徒右長史。元徽二年(474年),父親張永和桂陽王劉休範亂軍在白下作戰失敗,阮佃夫問罪張永。蕭道成為張永辯解,張瓌感恩蕭道成,於是與他結交。受位通直散騎常侍、驍騎將軍。元徽三年(475年),張永去世,張瓌回歸鄉里吳縣居喪。
升明元年(477年),沈攸之之亂爆發,吳郡太守劉遐糾集三千人呼應。劉遐召見張瓌,張瓌假裝受命,和叔父張恕入吳郡。張瓌和防郡隊主郭羅雲共同襲擊劉遐。劉遐出逃,張瓌部下顧憲子斬劉遐。張瓌向蕭道成報告勝利,於是轉任輔國將軍、吳郡太守,封義成縣侯。任冠軍將軍、東海東莞二郡太守,不拜。
建元元年(479年),齊朝建立,張瓌改封平都縣侯。受侍中之位,兼步兵校尉。建元二年(480年),轉任都官尚書。出任征虜將軍、吳興郡太守。建元三年(481年),烏程縣令顧昌玄有罪,顧昌玄作為張瓌的屬下,張瓌沒有糾舉,於是張瓌被免官。建元四年(482年)張瓌為度支尚書。
齊武帝即位,張瓌任鄱陽王蕭鏘屬下冠軍將軍、北中郎長史、襄陽相,代行雍州北中郎府事務。永明二年(484年),蕭鏘任征虜將軍,張瓌轉任征虜長史。永明四年(486年)出任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軍事、輔國將軍、雍州刺史。兼寧蠻校尉。召還建康任左民尚書,兼右軍將軍。轉任冠軍將軍、大司馬長史。永明十年(492年),任太常。稱病不問政事。永明十一年(493年),受位散騎常侍、光祿大夫,繼續休養。武帝想要再次任用張瓌,命他為後將軍、南東海郡太守。代行南徐州府州事務,代行河東王蕭鉉國事。到任,再稱病,召還為散騎常侍、光祿大夫。
蕭昭業即位,加張瓌金章紫綬。隆昌元年(494年),蕭昭業被廢,朝臣到宮門迎西昌侯蕭鸞,張瓌稱腳病不至。蕭昭文即位,張瓌加號右將軍。蕭鸞懷疑外藩起兵,為求警戒,命張瓌屯駐石頭城,監督軍事。張瓌見朝廷不安定,於是常稱臥病。同年(建武元年),蕭鸞即位為齊明帝,張瓌擔任給事中、光祿大夫。建武二年(495年),北魏孝文帝派軍南進,張瓌以本官假節、督廣陵諸軍事、行南兗州事,魏軍撤退,張瓌被召還。
建武末年,明帝允許他回歸故鄉,優遊自樂。明帝病重,明帝懷疑王敬則,任用張瓌為平東將軍、吳郡太守,以防備不測。永泰元年(498年)王敬則之亂爆發,張瓌派遣兵三千人到松江拒戰。一聽王敬則軍鼓之聲,張瓌之兵敗走,張瓌放棄吳郡,藏匿民間。王敬則之亂被平定,張瓌回到吳郡,被御史彈劾而免官,剝奪爵位。永元元年(499年),受位光祿大夫。受號前將軍,再受金章紫綬。永元三年(501年),蕭衍起兵東下圍建康,蕭寶卷任命張瓌假節,以前將軍屯戍石頭城。蕭衍之軍到達新亭,張瓌放棄石頭城逃回建康宮中。
天監元年(502年),梁朝建立,張瓌官至右光祿大夫。天監四年七月辛卯(505年9月6日)去世[1]。
子女
有子12人。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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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梁書·武帝紀中》:秋七月辛卯,右光祿大夫張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