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浪衛
洪武五年(1372年)平河西,改莊浪縣為衛(一說十年改莊浪縣為衛),治所在今甘肅省永登縣。轄境約當今黃河以北的莊浪河和大通河下游,以及景泰縣。洪武十二年(1379年)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為陝西行都司治所,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降為莊浪千戶所,永樂元年(1403年)復為莊浪衛。清朝康熙二年(1663年)降為莊浪千戶所,雍正二年(1724年)改為莊浪廳,隸屬涼州府。地當長城要衝,為軍事要地[1]。
參考文獻
- ^ 莊浪廳,簡。府東南。同知、理事通判同駐。莊浪河,北自平番入,南至皋蘭境入於河。大通河,西北自平番入,東南至皋蘭、河州境入於河。土司一:大營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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