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水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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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水佬,又稱「引水佬」、「八爪佬」,是廣州地區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對引航員的稱謂。帶水佬在現代引航員從業之前,曾在廣州的航運事業里發揮過重要作用。[1]
歷史
從現存資料看,帶水佬的從業歷史可從鴉片戰爭開始前算起[1]。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至鴉片戰爭前的80多年裡,清政府僅指定廣州一地為通商口岸。外國商船為進入珠江口岸,必須尋找熟悉航道的當地漁民帶路。這些漁民及其後人後來就成了帶水佬。
帶水佬需要多年經驗,且「只傳子侄,不傳女,不傳外人」,後來就形成了李、鄧、黃、張四個姓氏的帶水佬家族,壟斷了廣州地區的帶水佬行業。鴉片戰爭後,《南京條約》、《虎門條約》等一系列條約使中國逐漸喪失了海關權、航運權和引航權,上海、寧波等各大港口的船舶引航由外國人把持,如英國皇家海軍學校等外國機構開始在中國的其它港口勘測水道。但廣州的帶水佬依然控制著帶水行業,珠江的航道很多地方沒有人工航標,也沒有完整的海圖,直到1949年。
抗日戰爭時,1938年10月廣州淪陷後,往來廣州的輪船全部停航,帶水佬全行業失業。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廣州的引水業務由廣州港務局統管,此前的20多名帶水佬全部轉為國家工作人員,他們收取的每月薪金最高396元,相當於當時國家領導的工資。他們有自己的制服,肩上有羅經徽記和代表船長級別的四道橫槓肩章。他們將自己的帶水經驗及水道圖紙交給政府。
但在歷次的政治運動中,這批帶水員被當作批鬥對象批鬥[1]。改革開放後,領航員多由經過新式訓練的航海人員擔任。[1]
職業特點
外國輪船到達珠江口後,派人到「帶水佬」的聚居點請人「帶水」。帶水佬全家老小撐小艇帶著客人回到輪船,然後將輪船帶領到廣州黃埔港及洲頭咀碼頭,待其裝卸貨物結束後,將輪船帶回香港、澳門並收取酬勞。此外往來廣州與香港澳門的定期航班升昌、恆昌、海剛等的客貨船,也是由帶水佬引路。
帶水佬用自然環境來判斷航道,並將其記錄成口訣,在家族內傳播。這樣只有本族的人才知道應該怎樣去帶人。他們也有自己的潮汐表,並會將潮汐表記在心裡,對農曆每天的潮水變化完全掌握。帶水佬的全副裝備往往只有一條船,一個藤篋,兩件替換衣服。他們每個人都有「花名」(諢號),船主也只知道他們的花名而不知道其真實姓名。
帶水佬的技術只傳給本家的男性後代。他們14歲左右就會被送上輪船跟隨前輩學習,從「細路」(學徒)做起。師傅對他們只包食宿,不支付工資。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做過舵手、大副、船長,有著豐富的航海經驗。由於引水工作需要與外國人交流,家族認為其為可造之材的,甚至會籌錢給他去香港學習英語。因此帶水佬雖然學歷不高,人人都會說英語。這些學徒人手一冊「聯盛引水工會」(下面會提及這個工會)的成績冊,每次航行完成後,船長會在冊子上加意見。經過多年的磨練,加上工會對其工作能力的承認,這名學徒才能獲得引水員資格證。帶水佬往往在年輕的時候就掌握帶水技能。曾有父子二人出行帶水,父親病重入院,十多歲的兒子在颱風的情況下將輪船帶回港口的記錄。
廣州市海珠區的寶恕四巷過去曾叫「帶水街」,很多帶水佬住在這裡。另外廣州革新路附近的鳳安涌兩岸、長洲島旁的深井島都是帶水佬的聚居點。為方便生意往來,帶水佬在香港、澳門設有臨時居住點。在香港是大鏟島和後來的垃圾尾島。在澳門李氏家族的帶水佬住在十月初五街和壕江交通碼頭的金星艇上。[1]
生活習慣
帶水佬收入頗高,家中多有兩個以上的配偶。當帶水佬身故時家族其他人會合力照顧他的家人。
帶水佬都信奉鬼神,每家均有拜神的習慣。遇上天氣突變,他們會燒紙錢求龍王保佑。他們也因應職業之便,會在帶水時順便走私貨物。[1]
組織架構
帶水佬有家族式的「職盛引水工會」,受粵海關直接管理,協調行業發展。聯盛引水工會的公章分成四瓣,李、鄧、黃、張四個家族各持一瓣,四者一同蓋章方才有效。工會壟斷了(廣東)省、(香)港、澳(門)的引航權,並阻止外姓人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組織被政府解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