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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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總督印章
帝國總督(德語:Reichsstatthalter,德語:[ˈʁaɪçsˌʃtathaltɐ])是德意志第二帝國和德意志第三帝國使用的頭銜。
納粹黨在贏得1933年大選後,重新建立了帝國總督(Reichsstatthalter)辦公室,以直接控制除普魯士外的所有國家。他們獨立的州政府和議會相繼被廢除,而帝國政府在一個稱為Gleichschaltung(「一體化」)的過程中被極權化歸屬納粹黨管理。此時普魯士政府已在一年前的普魯士政變中被總理弗朗茨·馮·帕彭接管。
1933年授權法案通過兩周後,阿道夫·希特勒成為了德國的獨裁者,納粹政府於7日頒布了《第二條國家與帝國同步法》(德語:Zweites Gesetz zur Gleichschaltung der Länder mit dem Reich)1933年4月。這項法律在德國17個州中的每一個州部署了一名帝國總督。帝國總督的任務是監督希特勒在各州實施的政治指導方針。事實上,法律要求他們執行「總理的一般政策」。在實踐中他們對州政府擁有完全的權力。帝國總督的主要權力在於:
- 任免國務部長兼總統
- 解散州議會並舉行新的選舉
- 頒布和宣布州法律
- 任免重要的國家代理人和法官
- 特赦
在前德意志共和國最大的邦國普魯士自由邦,希特勒通過任命自己為帝國總督來直接進行控制。然而在1933年後他將此權力下放給了心腹赫爾曼·戈林,後者未經選舉就被任命為普魯士內閣總理。普魯士各省由高級行政長官(Oberpräsident)管理,擔任此職的通常是當地的大區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