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寧夏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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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 | |||||||||||
1949年—1954年 | |||||||||||
1950年代初的寧夏省 |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首府 | 銀川市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廢除 | 195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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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寧夏回族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 |
寧夏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所設置的省份,於1954年撤銷,前後存在5年多。
行政區劃沿革
1949年9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銀川市後,於10月25日成立了寧夏省人民政府,額濟納旗劃由甘肅酒泉專區代管,並於同年12月23日成立寧夏省,沿用了寧夏原稱,轄有1市、13縣、1旗。1950年1月,析靈武縣部分區域設立吳忠市,5月又改為吳忠鎮,10月恢復為吳忠市;同年7月24日,中共西北軍政委員會批准甘肅省酒泉專區代管的額濟納旗劃歸寧夏省。1951年10月,撤銷額濟納旗及阿拉善左旗,設立縣級的額濟納旗自治區及阿拉善左旗自治區。1954年4月21日,成立河東回族自治區,下轄吳忠市和金積、靈武、同心3縣。6月19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決定,撤銷寧夏省。9月1日,寧夏省建制撤銷,占北部約80%的「阿拉善左旗自治區」與「額濟納旗自治區」(即現今的阿拉善盟)及磴口縣劃入內蒙古自治區。其餘20%併入甘肅省,原寧夏省直轄的縣市改由甘肅省銀川專區管轄。
1958年析甘肅省銀川專區及西海固回族自治區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五大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行政區劃單位
轄銀川、吳忠2市及河東回族自治區,共13縣2縣級自治區。
- 省直轄地
- 河東回族自治區(駐所:吳忠市)
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至1954年10月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省的省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寧夏省人民政府。1954年10月寧夏省建制撤銷。[1]
中央任命領導
寧夏省第一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出
寧夏省第二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出
姓名 | 籍貫 | 在任時間 | 曾任最高職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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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自力 | 陝西華縣 | 1949年10月-1951年10月 | 中共寧夏省委書記 | 1972年5月22日在霍縣「五七幹校」逝世 |
邢肇棠 | 甘肅通渭 | 1951年10月-1954年8月 | 寧夏省人民政府主席 | 1961年5月31日在鄭州逝世 |
參考文獻
-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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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前任: 中華民國寧夏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省 1949年-1954年 |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肅省銀川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