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備
守備,明代武官職,獨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備,官銜有總兵至游擊六等,為將軍等級,除邊關設置守備,南京亦設置內外守備各一員;又營官內亦有守備一職,位階在都司之下提調 、千總之上,負責屯田等事宜,守備在明朝是沒有品級的差遣官。於清朝武官名而言,是指管理軍隊總務,軍餉,軍糧職務之正五品官。該官職受各省提督,巡撫或總兵管轄。另外,該職亦可由參將,游擊充員代之。
清朝綠營,該官品為正五品,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臺灣
臺灣民間對綠營旗下的武官,普遍敬稱「總爺(臺灣話:tsóng-iâ)」,若須因官職細分,守備被稱為「總爺」或者「大老爺(tuā-lāu-iâ)」。[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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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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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澤民; 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 《契文解字:解碼臺灣古文書》. 台北市: 玉山社. 2020. ISBN 978986294257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