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伯科維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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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伯科維茨 David Berkowitz David Richard Berkowit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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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理察·大衛·法爾科(Richard David Falco) 1953年6月1日 美國紐約州紐約市布魯克林區 |
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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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處罰 | 連續6項終身監禁 |
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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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 | |
受害者數量 | 6死7傷[1] |
謀殺時間段 | 1976年7月29日 | -1977年7月31日
武器 | .44口徑鬥牛犬左輪手槍 |
被捕日期 | 1977年8月10日 |
大衛·理察·伯科維茨(英語:David Richard Berkowitz,1953年6月1日—),原名理察·大衛·法爾科(Richard David Falco),人稱「山姆之子」(Son of Sam)。他被親生父母拋棄數日後,由伯科維茨一家收養。
伯科維茨曾用小刀襲擊過數名路人,之後於1976年買入一把.44口徑鬥牛犬左輪手槍,用其向路人近距離隨意射擊。在接下來的一年之內,他不斷犯下類似罪行,警方最初一籌莫展,還在被害人遺體附近發現他留給警方的嘲笑信,除了「山姆之子」,他還曾自稱死亡爵士(Duke of Death)、怪物(monster)、約翰惠提斯(John Wheaties)。犯案地點分佈於皇后區、布魯克林區及布朗克斯區造成6死7傷被害人多為30歲以下的白人女性,多擁有一頭深色長髮。此外,伯科維茨的名字經常出現在全美各地報紙的頭條。[來源請求]
伯科維茨原被稱「點四四口徑殺手」,但而後在一封致媒體的信中寫道自己是「山姆之子」,這便是其同名外號的由來。 伯科維茨被捕後,聲稱「山姆之子」是鄰居山姆卡爾(Sam Carr)所養的高齡6000歲,被惡靈附身的黑色拉布拉多教唆他犯下罪行。而後也曾向警方說明自己非獨自犯案,世界上仍有其他「山姆之子」在逃,然而警方並不採信。
經由1名證人指證,伯科維茨於1977年8月10日被警方收押。
伯科維茨背後是否有邪教或團體涉案,至今仍有爭議。
1978年6月12日,在紐約阿蒂卡刑事法庭,被證實精神正常的伯科維茨因其謀殺罪行被判6項連續終身監禁。
影視資料可見山姆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