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埃維昂協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埃維昂協議是1962年3月18日在法國埃維昂萊班簽署的一系列和平條約,該條約由法蘭西第五共和國阿爾及利亞共和國臨時政府英語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Algerian Republic共同簽署。該和平條約的內容是自3月19日起法國與阿爾及利亞共和國臨時政府停火,這標誌著阿爾及利亞戰爭結束;同時法國承認阿爾及利亞有權舉行獨立公投;法國承認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陣線為合法組織;法國允許逃亡國外的阿爾及利亞人返回阿爾及利亞;法國3年內從阿爾及利亞撤軍,但暫時保留凱比爾港的海軍基地,租借期為15年;法國向阿爾及利亞提3年的經濟援助;阿爾及利亞依舊使用法郎[1]

1962年4月8日,法國舉行公民投票,其中支持埃維昂協議的民眾佔多數。同年7月1日,阿爾及利亞舉辦獨立公投,其中支持阿爾及利亞獨立的佔多數,阿爾及利亞正式獨立[1]

參考文獻

  1. ^ 1.0 1.1 《埃维昂协议》.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 2022-01-20 [202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