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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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志,記述一個地區自然和人文方面的地理狀況及其歷史演變過程的專志。以某一特定的區域為對象,全面系統地記述闡明該區域地理環境及其與人類活動的關係。
簡介
地理志是記載山川地理沿革之書。東漢班固撰《漢書》時沿襲《史記》體例,改《史記》中的「書」為「志」。古史無地理專章,自《史記》撰《河渠書》後,班固獨創其體例,將記載典章制度的各篇統名為志,增寫「地理志」,記述地方建置沿革。其州國郡縣山川夷險時俗之異,經星之分,風氣所生,區域之廣,戶口之數,各有條敘,與古《禹貢》、《周官》所記相埒。按郡國記錄漢代行政區劃、歷史沿革、戶口數字、縣道、山川河流、神祠及各地區物產、社會風俗等。為研究西漢歷史地理的重要史料。
史書
其後歷代官修史書多所沿用。
- 《漢書》卷二十八為地理志,
- 《後漢書》志第十九至第二十三為郡國志,
- 《晉書》卷十四至卷十五為地理志,
- 《宋書》卷三十五至卷三十八為州郡志,
- 《南齊書》卷十四至卷十五為州郡志,
- 《魏書》卷一百六為地形志,
- 《隋書》卷二十九至第三十一為地理志,
- 《舊唐書》卷三十八至卷四十一為地理志,
- 《新唐書》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三為地理志,
- 《舊五代史》卷一百五十為郡縣志,
- 《新五代史》卷六十為職方考,
- 《宋史》卷八十五至卷九十為地理志,
- 《遼史》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一為地理志,
- 《金史》卷二十四至卷二十六為地理志,
- 《元史》卷五十八至卷六十三為地理志,
- 《明史》卷四十至卷四十六為地理志,
- 《清史稿》卷五十四至卷八十一為地理志。
特點
在地方志中,一般把它列在卷首大事之後,其他各專志之前。地方志是記述地方情況的史志,其記述的範圍和內容十分廣闊,除記述特定地方的山川形勢、氣候、物產、風土人情外,也記述地區的人物傳記等文化歷史資料。地理志主要是地方志中記述有關地理的那部分內容。其中有自然地理的知識,也有人文地理的知識。自然地理研究自然條件及其相互之間的關係,包括所轄範圍內地理環境的各個要素,諸如地質、地貌、氣候、水文、土壤、植物、動物、自然資源,以及其它地理環境。
參見
參考文獻
- 《資治通鑑大辭典》
- 《中國歷史大辭典》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地誌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 《漢書/卷027上》,出自班固《漢書》
- 《漢書/卷027中之上》,出自班固《漢書》
- 《漢書/卷027中之下》,出自班固《漢書》
- 《漢書/卷027下之上》,出自班固《漢書》
- 《漢書/卷027下之下》,出自班固《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