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漢東
吳漢東(1951年1月—),男,江西東鄉人,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專家,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
生平
1982年畢業於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本科,留校任教;1986年中南政法學院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1995年中國人民大學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任澳門立法會議員法律顧問。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任中南政法學院副院長、院長;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常委[1]。學術專長為民商法、智慧財產權法。是中國著名的智慧財產權法專家。
著作
著有《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研究》、《無形財產權制度研究》(合著)、《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合著)等著作10部,另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文章100餘篇。
專著和論文曾獲首屆全國優秀博士論文獎、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湖北省政府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教育部人文社科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二等獎等。
參考文獻
教育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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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承泉 |
中南政法學院院長 1997年9月-2000年5月 |
機構撤銷 原因:合併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新頭銜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 2000年5月-2014年1月 |
繼任: 楊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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