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義
吳學義(1902年—1966年)江西省南城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曾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檢察官顧問。[1]
生平
1902年,吳學義生於今南城縣萬坊鎮南坑村委會吳家組的一個普通農家。吳學義有一位名叫吳學齡的胞兄。吳學義中學畢業後,赴日本留學。1931年《江西省留日庚款補助學生姓名學歷一覽表》花名冊中,記載吳學義「就讀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三年級,修習科目法學,預定補費截止時期至民國二十年三月。」[1]
吳學義畢業並獲得法學碩士後,回到中國,歷任南京國立中央大學、武漢國立武漢大學法學教授,成為知名的法學家,撰寫並發表了多部民法學著作以及高校法學教材。吳學義精通英美法,與梅汝璈兩人曾任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外交部部長王世傑的助手,參與簽訂了多部國際條約,多次參與外交談判。 [1]1945年2月3日,吳學義被任命為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2]
吳學義與家人自1930年代初便再未回到過家鄉南城縣。吳學義的胞兄吳學齡全家仍在家鄉務農。1943年春,吳學齡的女兒吳士敏已16歲,日軍侵入南城縣南坑村,為避戰亂,吳學齡舉家離開家鄉,後來流亡到福建省長汀縣暫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吳學齡逝世。吳士敏及親屬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才返回撫州定居。[1]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12月,中國、美國、英國等11國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戰犯進行審判。中國的國民政府接到駐日盟軍統帥總部通知後,指示國民政府外交部及司法部選派外交及司法人員赴東京。兩部的官員當即開始選人組成參審班子,國立武漢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學義被選派出任檢察官顧問。[1]
1946年5月,吳學義隨代表團自上海乘坐專機赴日本東京。據說,5月3日,即正式開庭的前一日,各國法官、檢察官、顧問、律師及相關人員召開預備會議。 11個對日參戰國的法官坐在審判席上,中國法官梅汝璈坐在審判席中間,審判席後面插有各個參戰國國旗,美國國旗插在第一位,中國國旗插在第二位。顧問吳學義隨即向梅汝璈法官作手勢,表示中國國旗應當插在第一位,梅汝璈即向庭長韋伯提出。梅汝璈還與美國法官進行了激烈爭論。最終中國國旗改插在第一位,美國國旗移至第二位。中國新聞媒體隨即進行了報道,有的報紙還刊出「號外」。[1]
吳學義為東京審判進行了大量工作。中國檢察官向盟軍總部申請查閱日本政府機密檔案,獲得許可。此後,吳學義與同行劉子健幾乎每日都赴被查封的日本行政當局檔案庫,搜索日本戰犯的罪行證據,找了一個星期。從1946年5月開庭到1948年11月宣判,東京審判歷時兩年零七個月。東京審判期間,吳學義還與盟軍總部及日本當局交涉,赴日本宮內省追查文物,將許多被日本劫走的中國文物追回。[1]
1948年12月,吳學義自日本返回中國後,在南京的國立中央大學任法學教授。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南京前夕,吳學義放棄赴台灣,選擇留在南京。[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吳學義曾在中國藥科大學任圖書管理員。文化大革命爆發後受到衝擊。1966年,吳學義在南京逝世。[1]
家庭
- 子:吳中匡,南京市第二附屬醫院兒科專家,後退休[1]
- 女:姓名不詳,南京某高校法學教授[1]
- 侄女:吳士敏(1927年-2008年),與丈夫李師固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學醫,吳士敏生前是撫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其子女也均從醫,其子李天行在撫州市區穆堂路充當個體醫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