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 (巴登大公)
卡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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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登大公 | |
統治 | 1811年6月10日 – 1818年12月8日 |
前任 | 卡爾·腓特烈 |
繼任 | 路德維希一世 |
出生 | 卡爾斯魯爾 | 1786年7月8日
逝世 | 1818年12月8日 卡爾斯魯爾 | (32歲)
配偶 | 史蒂芬妮·德·博阿爾內 |
子嗣 | 路易絲·阿美莉公主 約瑟芬公主 亞歷山大王子 瑪麗·阿美莉埃公主 |
王朝 | 巴登家族 |
父親 | 巴登藩侯世子卡爾·路德維希 |
母親 | 黑森-達姆施塔特的阿瑪莉埃 |
宗教信仰 | 信義宗 |
卡爾·路德維希·腓特烈(Karl Ludwig Friedrich,1786年7月8日—1818年12月8日),第二任巴登大公,1811年至1818年在位。
卡爾·路德維希·腓特烈的祖輩
巴登大公卡爾·路德維希·腓特烈 | 父親: 巴登藩侯世子卡爾·路德維希 |
祖父: 巴登大公卡爾·腓特烈 |
祖父之父: 巴登-杜拉赫藩侯世子腓特烈 |
祖父之母: 拿索-迪茨的安娜·夏洛特·阿瑪麗埃 | |||
祖母: 黑森-達姆施塔特的卡洛琳·路易絲 |
祖母之父: 黑森-達姆施塔特領地伯爵路德維希八世 | ||
祖母之母: 哈瑙-里希坦伯格的夏洛特 | |||
母親: 黑森-達姆施塔特的阿瑪麗埃 |
外祖父: 黑森-達姆施塔特領地伯爵路德維希九世 |
外祖父之父: 同祖母之父 | |
外祖父之母: 同祖母之母 | |||
外祖母: 法爾茲-茨韋布呂肯的卡洛琳,「大女伯爵」 |
外祖母之父: 法爾茲-茨韋布呂肯公爵、比肯菲爾德行宮伯爵克里斯蒂安三世 | ||
外祖母之母: 拿索-薩爾布魯根的卡洛琳 |
生平
卡爾是巴登大公卡爾·腓特烈的長孫。父親是巴登藩侯世子卡爾·路德維希,卡爾·路德維希於1801年在瑞典旅遊時早逝,卡爾成為世孫,並於1806年成為大公世孫。1811年祖父去世後,繼位成為巴登大公。
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讓巴登大公國鞏固了拿破崙戰爭時代得來的領土,並成為日耳曼邦聯的一個邦國。1817年,由於他沒有子嗣,巴登大公國面臨沒有王位繼承人的窘境,他給予卡爾·腓特烈與路易絲·卡洛琳·格耶爾·馮·格耶爾斯貝格的後代與策林格家族嫡系成員完全相同的繼承權,以繼承即將絕嗣的大公之位。1818年,巴登通過了一部新的自由主義憲法。
卡爾時代歷任巴登首相
- 克里斯蒂安·亨利,蓋林·馮·阿爾特海姆男爵(Christian Heinrich Freiherr Gayling von Altheim),任期:1810年—1812年
- 卡爾·克里斯蒂安,貝爾克海姆男爵(Karl Christian Freiherr von Berckheim),任期:1812年—1817年
- 西吉斯蒙德·卡爾,賴岑施泰因男爵(Sigismund Karl Freiherr von Reitzenstein),任期:1817年—1818年(第二任期)
婚姻和子女
1806年4月8日,卡爾在巴黎與歐仁·德·博阿爾內的堂妹史蒂芬妮·德·博阿爾內結婚,婚後二子三女,但兩個兒子都早夭。
- 長女路易絲·艾蜜莉·史蒂芬妮(Luise Amelie Stephanie,1811年7月19日-1854年6月5日),1830年嫁給瑞典國王古斯塔夫四世之子古斯塔夫。
- 死產兒(1812年9月29日-10月16日)有一種說法懷疑這個無名的孩子實際是卡斯帕爾·豪澤爾,有人懷疑是卡爾·腓特烈的第二任妻子路易絲·卡洛琳·格耶爾·馮·格耶爾斯貝格為了卡爾·利奧波德·腓特烈的繼承權用瀕臨死亡的嬰兒將其調換。
- 次女約瑟芬·弗里德莉克·路易絲(Josephine Friederike Luise,1813年10月21日-1900年6月19日),嫁給普魯士首相、霍亨索倫親王卡爾·安東,羅馬尼亞的第一位國王卡羅爾一世的母親。
- 次子亞歷山大·馬克西米利安·卡爾(Alexander Maximilian Carl,1816年5月1日-1817年5月8日)早夭
- 三女瑪麗·阿美莉埃(Marie Amelie Elisabeth Karoline,1817年10月11日-1888年10月18日),嫁給蘇格蘭貴族、第十一代漢密爾頓公爵威廉·漢密爾頓。
卡爾 (巴登大公) 出生於:1786年7月8日逝世於:18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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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者: 卡爾·腓特烈 |
巴登大公 1811年–1818年 |
繼任者: 路德維希一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