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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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及彩票稅是香港政府對博彩所徵收的稅項,是指該政府向賽馬投注、合法足球博彩投注及六合彩收益所徵收的稅項。
另外,於澳門,博彩稅由澳門政府監管,指博彩、彩票、獎券等收益所徵收的稅項,通常為賭場付出之稅賦。
香港
一般而言,博彩稅受稅務局監管。是香港政府的一項穩定收入來源,政府當局一直就博彩稅不時進行檢討。博彩稅唯一繳納者香港賽馬會現提出改變現行博彩稅制度的建議,把現時由以按照投注額徵稅轉變為以毛利(即投注額減去派彩)徵稅,以及減低博彩稅稅率。
徵稅範圍
在香港,博彩及彩票稅是就以下四種因素而徵稅:
- 獲批准的公司從舉辦賽馬投注所得的淨投注金收入徵稅;
- 獲批准的現金彩票活動所受的供款或參加款項;
- 獲批准的公司從舉辦獎券活動的收益徵稅;及
- 獲批准的公司從舉辦足球比賽投注所得的淨投注金收入徵稅。[1][2]
澳門
澳門博彩稅在2012年已逾1140億澳門元,佔所有稅收的百分之七十,創歷史新高。
澳門的特區政府估計,今年全年有關的收益,將可突破1700億元水平。澳門政府今年首三季1093億元的經常收入中,博彩稅佔了60%。
英國
根據《每日郵報》報道,博彩稅從2001年起不再就總投注金徵收一般的博彩稅率而轉變為按照毛利徵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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