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言 (1995年)
《北京宣言》是聯合國在1995年9月15日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結束時通過的一項決議。
全文
宣言
1. 我們參加第四次婦女問題世界會議的各國政府;
2. 於1995年9月,聯合國成立五十周年的這一年,聚集在北京;
3. 決心為了全人類的利益,為世界各地的所有婦女促進平等、發展與和平的目標;
4. 聽悉世界各地所有婦女的呼聲,並注意到婦女及其作用和情況的多種多樣,向開路奠基的婦女致敬,並受到世界青年所懷希望的鼓舞;
5. 確認過去十年來婦女在某些重要方面的地位有所提高,但進展並不均衡,男女仍然不平等,重大障礙仍然存在,給所有人的福祉帶來嚴重後果;
6. 還確認源於國家和國際範圍的貧窮日增,影響到世界上大多數人民、尤其是婦女和兒童的生活,使這種情況更加惡化;
7. 毫無保留地致力於克服這些限制和障礙,從而進一步提高世界各地婦女的地位並賦予她們權力,並同意這需要本著決心、希望、合作和團結的精神,現在就採取緊急行動,把我們帶進下一個世紀。
我們重申承諾:
8. 致力於男女的平等權利和固有的人的尊嚴以及《聯合國憲章》所揭示的其他宗旨和原則,並奉行《世界人權宣言》和其他國際人權文書、尤其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以及《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和《發展權利宣言》;
9. 確保充分貫徹婦女和女童的人權,作為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一個不可剝奪、不可缺少、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 在聯合國曆次專題會議和首腦會議——1985年在奈洛比舉行的婦女問題會議、1990年在紐約舉行的兒童問題首腦會議、1992年在里約熱內盧舉行的環境與發展會議、1993年在維也納舉行的人權會議、1994年在開羅舉行的人口與發展會議和1995年在哥本哈根舉行的社會發展問題首腦會議——所取得的協商一致意見和進展的基礎上再接再厲,以求實現平等、發展與和平;
11. 使《提高婦女地位奈洛比前瞻性戰略》得到充分和有效的執行;
12. 賦予婦女權力和提高婦女地位,包括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從而滿足男女個人或集體的道德、倫理、精神和思想需要,並且因此保證他們有可能在社會上發揮其充分潛力,按照自己的期望決定其一生。
我們深信:
13. 賦予婦女權力和她們在平等基礎上充分參加社會所有領域,包括參加決策進程和掌握權力的機會,是實現平等、發展與和平的基礎;
14. 婦女的權利就是人權;
15. 平等權利、機會和取得資源的能力,男女平等分擔家庭責任和他們和諧的夥伴關係,對他們及其家庭的福祉以及對鞏固民主是至關重要的;
16. 在持續的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環境保護和社會正義的基礎上消滅貧窮,需要婦女參加經濟和社會發展、男女有平等的機會並作為推動者和受益者充分和平等地參加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
17. 明白確認和重申所有婦女對其健康所有方面特別是其自身生育的自主權,是賦予她們權力的根本;
18. 地方、國家、區域和全球的和平是可以實現的,是與提高婦女地位不可分開地聯繫在一起的,因為婦女是在所有各級領導、解決衝突和促進持久和平的基本力量;
19. 必須在婦女充分參加下,設計、執行和監測在所有各級實施的、有利於賦予婦女權力和提高婦女地位的切實有效而且相輔相成的對性別問題敏感的政策和方案;
20. 民間社會所有行動者,特別是婦女團體和網絡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和社區組織,在其自主權獲得充分尊重的情況下,與各國政府合作作出參與和貢獻,對有效執行《行動綱要》並採取後續行動十分重要;
21. 《行動綱要》的執行需要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作出承諾。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作出國家和國際行動承諾,包括在世界會議上作出承諾,就是確認有必要為賦予婦女權力和提高婦女地位採取優先行動。
我們決心:
22. 加強努力和行動,以期在本世紀末前實現《提高婦女地位奈洛比前瞻性戰略》的目標;
23. 確保婦女和女童充分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且採取有效行動,防止這些權利和自由受到侵犯;
24. 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對婦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歧視,並移除實現兩性平等、提高婦女地位和賦予婦女權力的一切障礙;
25. 鼓勵男子充分參加所有致力於平等的行動;
26. 促進婦女經濟獨立,包括就業,並通過經濟結構的變革針對貧窮的結構性原因,以消除婦女持續且日益沉重的貧窮負擔,確保所有婦女、包括農村地區的婦女作為必不可少的發展推動者,能平等地獲得生產資源、機會和公共服務;
27. 通過向女孩和婦女提供基本教育、終生教育、識字和培訓及初級保健,促進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包括持續的經濟增長;
28. 採取積極步驟,確保提高婦女地位有一個和平的環境,認識到婦女在和平運動中發揮的領導作用,積極致力在嚴格和有效國際監督下實現全面徹底裁軍,支持進行談判,以便無拖延地締結一項有助於核裁軍和防止核武器所有方面擴散的普遍的、可以多邊和有效核查的全面核禁試條約;
29. 防止和消除對婦女和女孩的一切形式歧視;
30. 確保男女在教育和保健方面機會均等和待遇平等,並增進婦女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以及性教育和生殖教育;
31. 促進和保護婦女和女孩的所有人權;
32. 加強努力以確保在權力賦予和地位提高方面由於種族、年齡、語言、族裔、文化、宗教或殘疾或由於是土著人民而面對重重障礙的所有婦女和女孩平等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
33. 確保尊重國際法包括人道主義法,以保護婦女和尤其是女孩;
34. 使女孩和所有年齡的婦女發展最充分的潛能,確保她們充分、平等地參加為人人建立一個更美好的世界,並加強她們在發展進程中的作用。
我們決心:
35. 確保婦女有平等機會取得經濟資源,包括土地、信貸、科技、職業培訓、信息、通訊和市場,作為進一步提高婦女和女孩地位並賦予她們權力的手段,包括特別是以國際合作方式,增強她們享有以平等機會取得這些資源的利益的能力;
36. 確保《行動綱要》取得成功,這將需要各國政府、各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所有各級作出強有力的承諾。我們深信,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相互依賴和相輔相成的組成部分,而可持續發展是我們致力為所有人民取得更高生活素質的框架。公平的社會發展承認必須賦予貧窮人民、尤其是生活於貧窮之中的婦女權力,使其可持續地利用環境資源,這種社會發展乃是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必要基礎。我們還承認,在可持續發展範圍內實現基礎廣泛的持續經濟增長,是維持社會發展和社會正義所不可少的。《行動綱要》若要成功,還將需要在國家和國際兩級調集足夠資源以及從所有現有供資機制,包括多邊、雙邊和私人來源,向開發中國家提供新的、更多的資源,用以提高婦女地位;為加強國家、分區域、區域和國際機構的能力提供財政資源;對平等權利、平等責任和平等機會以及對男女平等參加所有國家、區域和國際機構和政策制訂進程作出承諾;在所有各級設立或加強對全世界婦女負責的機制;
37. 還確保《行動綱要》在轉型期經濟國家取得成功,這將需要國際繼續合作和給予援助;
38. 我們以各國政府的名義特此通過和承諾執行以下《行動綱要》,確保在我們所有的政策和方案之中體現性別觀點。我們敦促聯合國系統、為區域和國際金融機構、其他有關區域和國際機構和所有男女、非政府組織在其自主權獲得充分尊重的情況下、以及民間社會所有部門,與各國政府合作,作出充分承諾,協助執行本《行動綱要》。
另見
拓展閱讀
- Cullen-DuPont, Kathryn. Encyclopedia of Women's History in America (Infobase Publishing, 2009) pp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