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內容
加拿大內容(英語:Canadian Content,縮寫為CanCon[1],cancon或can-con,法語:Contenu Canadien)是指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根據《加拿大廣播法》提出的要求,即廣播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包括有線電視和專業頻道)必須製作和播出一定比例由加拿大人撰寫,製作,呈現或以其他方式貢獻的內容。加拿大內容也指這些具有這些元素的內容,更廣義的說,加拿大內容是指具有加拿大性質的文化創意內容。
目前,加拿大要求以英語和法語播音的廣播電台和商業廣播中的流行歌曲至少有35%是加拿大內容,加拿大廣播公司播出的流行音樂則必須有50%是加拿大內容,流行歌曲外的音樂的加拿大內容必須達到10%,古典音樂的加拿大內容占比必須達到25%,爵士樂和藍調的加拿大內容占比必須達到20%[2]。
失去保護性的加拿大內容配額是加拿大對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的擔憂之一[3]。
參考資料
- ^ How Canadian content rules influenced the music industry in the 1970s. CBC. [2024-08-15].
- ^ Canadian content requirements for music on Canadian radio. 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 [2024-08-15].
- ^ Tencer, Daniel.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anadian Content Rules Under Pressure From U.S. Lobbyists. The Huffington Post (Canada). 5 October 2012 [2 Sept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July 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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