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自存
劉自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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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按察使司僉事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扶溝縣 |
出生 | 辛卯五月二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馬氏,封宜人 |
親屬 | (子)循武、履武、紹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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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自存(1531年—?年),字體心,號翼吾,河南開封府扶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河南鄉試第三十六名,詩二房,四十四年乙丑科會試十一名,第三甲第三百零一名進士。[1]。吏部觀政,四十五年十二月授行人,隆慶四年(1570年)五月升刑部主事,五年三月調兵部,六年七月升員外,萬曆元年(1573年)八月官至湖廣按察司僉事[2],三年二月致仕,卒。
家族
曾祖劉憲,義官;祖劉瑞,知縣贈侍郎;父劉柬,府同知進階奉政大夫;母曹氏,贈宜人;繼母安氏。永感下,妻馬氏,兄自修(知州);自任(序班);劉自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刑部尚書);自秀(監生),弟自養(貢士);自充(監生);自樂;自勵;自警;自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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