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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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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攄(3世紀?—312年),十六國時期漢國(漢趙)宗室,被封為襄陵王

劉攄在宗室中世系不詳,被任命為左都水使者。都水使者是都水台的長官,掌舟楫之事。漢國皇帝劉聰暴虐,嘉平二年(312年)因為供應不上,問罪於左都水使者襄陵王劉攄。溫明、徽光二座宮殿沒有建成,他將主持工程的將作大匠、望都公靳陵逮捕。兩人都在平陽東市被斬殺[1][2]

參考文獻

  1. ^ 晉書·卷一百二》
  2. ^ 資治通鑑·卷八十八·晉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