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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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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事件,又稱八角暴動八角起義,是清末民初四川懋功縣(今小金縣)境內八角屯(今八角鄉)八角喇嘛寺僧侶查都·若巴(19世紀?—1917年)、漢族木匠傅南山和泥水匠馮子卿等人於1917年4月在當地發動的武裝暴動[1][2][3],查都·若巴自立為帝,國號為「大清」,年號為「通治」,該事件共波及六個縣,暴動方與圍剿方兵力共5000—6000人,造成藏族、漢族平民3000多人死亡[4]

參考文獻

  1. ^ (二)中华民国. 阿坝州地方志 民国6年(1917年). [2021-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4). 
  2. ^ 小金縣誌編纂委員會. 小金县志. 德陽: 四川辭書出版社. 1995年: 8. ISBN 7-80543-522-7. 
  3. ^ 四川百科全書編纂委員會. 四川百科全书 Encyclopaedia of Sichuan 第1版. 成都: 四川辭書出版社. 1997. ISBN 7-80543-629-0. OCLC 42073789. 
  4. ^ 張孝忠. 民初川西藏区八角事件是一场复辟帝制的闹剧. 西藏研究. 1993-07-02, 1993 (02) [2022-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