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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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之台灣省的範圍 |
選舉人數量 | 122人(協商選舉會議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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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單位 | 台灣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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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數量 | 23,550,077(統治權未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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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聚居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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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時間 | 197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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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次數量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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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團團長 | 鄭建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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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人大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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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方式 | 由協商選舉會議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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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台灣省代表團,簡稱全國人大台灣省代表團,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行使國家立法權的人大代表組成的代表團。台灣省的全國人大代表由中國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內部的台灣省籍人士中選出。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實際控制台灣,大部份代表僅籍貫在台灣,不是台灣民眾選舉出來,不能代表台灣的民意。[1]
歷史
臺灣地區由第二次國共內戰到兩岸分治的系列事件下目前由中華民國政府治理,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缺乏台灣省的代表團問題,1975年第四屆人大會議期間正式成立由12名代表組成的台灣省代表團,與其他各省市一樣,負責省內相關政策提案。隨後在3年後的五屆全國人大上決議,台灣暫時選舉13名全國人大代表出席會議,其餘按人口比例應選代表的名額將予以保留,在兩岸統一的情況下,方一併給予。
依照《台灣省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從當時分佈在中國大陸各地約3萬3千名台籍人士中,依照省份協調派出120多名的代表前往北京參加為期一周的協商選舉會議,再從中互相選出最後出席的13名全國人大代表,剩餘的又成為全國政協委員。這120多名左成員中多數是父母為台灣出生者,後放寬為父母有一方是台灣出生者亦可,另少數為台灣前往中國大陸定居並轉化為大陸戶籍人士。在中國大陸定居、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即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稱台灣地區人民。此類人員身份主要是台商、台籍員工和台籍學生。理論上,台灣同胞都能參選[2],但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3]「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所以參與者若有朝一日回台澎金馬可能被中華民國政府移送法辦。
現在新一代的台灣人大代表大多已經不是在台灣出生,只是祖籍為台灣,2008年13名全國人大代表只有經濟學家林毅夫的妻子陳雲英一人出生於台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明確規定:「來內地投資的台灣同胞,在縣、鄉人大代表選舉期間在內地的,可以參加現在工作地的選舉。」2002年曾有台商曾玉書當選寧波市鄞州區人大代表[4]。2008年,在廈門的台商林重光被提名推薦為思明區人大代表候選人,不過其後落選。[5]至今未出現保有完整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而以台灣同胞身份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
歷屆代表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