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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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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設計是人們對資訊進行處理的技巧和實踐,通過資訊設計可以提高人們應用資訊的效能。

繼承自平面設計

資訊設計初期作為平面設計的一個子集,經常被穿插在平面設計的課程當中。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國倫敦的平面設計師特格拉姆第一次使用了「資訊設計」這一術語。當時使用該術語的目的僅為區別於傳統的平面設計以及產品設計等平行設計專業。從那時起,資訊設計就真正地從平面設計中脫離出來。資訊設計的主旨是「進行有效能的資訊傳遞」,與提倡「精美的藝術表現」的平面設計確立了不同 的發展方向。

在60年代初70年代末,Typographic Research雜誌(原Visible Language雜誌)發表了一系列有關資訊設計的研究文章。雜誌社的編輯Merald Wrolstad也組織了一系列名為Visible Language的學術會議,與會人員包括了:設計師、心理學家、語言學家、介面工程師等。

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資訊設計」是多學科交叉研究的領域。當時已有不少平面設計師開始使用「資訊設計」這一術語,並自1979年《Information Design Journal》雜誌創刊後,就更確定了「資訊設計」一詞在學術界的地位。

Easterby & Zwaga (1984)、 Duffy & Waller (1985)都對資訊設計這一專業的確立有卓越貢獻,Schriver (1997)更是資訊設計史上不可或缺的人物。 到了八十年代,資訊設計逐漸涉及到文字類資訊內容和語言領域,此時就需要在設計過程中加入更多的使用者測試,這在傳統平面設計中是極為罕見的。

繼承自資料統計

20世紀70年代,Edward Tufte 開設了一門稱為「統計圖學」(statistical graphics)的課程,之後又與另一位資訊設計領域的先驅人物John Tukey共同發展了這一課程。1982年 Edward Tufte 出版了第一本資訊設計專業書籍《 The Visual Display of Quantitative Information》,其中大部分的內容都來自於為該課程所準備的教材。當時整本書的出版引起了非常大的轟動,業內充滿了對這本中內容的肯定「傑出」「優美」「開創性」。他在書中提出了對非專業人士的關注以及資訊設計對演說表達的重要性。

從此,那些專注於統計圖表和量化資訊領域的人也開始使用資訊設計這一詞彙。

由於資訊設計常被那些專業人士在研究中使用,所以又得到一個外號「文件設計」(document design),在美國尤其常見。

在技術交流領域,資訊設計被定義為:針對特定的目標使用者,對一系列資訊建構合理的邏輯結構,根據不同的資訊量和資訊類型,資訊設計的具體應有非常多。

  • 大規模資訊,它意味著判斷內容的相似性,並根據不同的資訊受眾和目標對資訊進行不同類型的劃分。
  • 中等規模資訊,這意味著要對資訊內容進行有效組織,確保「摘要」「概念」「例子」「參考資訊」以及「概念定義」的完整性。以及在每組資訊下都能有可供查閱的資訊組織原則。
  • 合適規模資訊,它包括對主題進行有邏輯的開發,對重要資訊的強調,清晰的書寫規範,明確的資訊傳遞線索,分頁設計,字型選擇以及適當的留白。

類似的設計技能被應用到網站設計當中,由於在網站的設計實踐中融合了更多的約束條件和可實現的功能,所以這類資訊設計人員又獲得了另一個稱號「資訊架構師」(information architect)。

因此,在電腦技術和資訊科技領域,資訊設計往往也被當成是資訊架構,即對資訊的系統,資料庫和資料結構進行設計。從這個意義上看的話,電腦領域中和資訊科技領域中的資訊設計還包括建構資料模型和過程分析。


歷史

雖然資訊設計總是與電腦科學和資訊科技聯絡在一起,但就資訊設計本身也尤其歷史根源可循,早期的資訊設計請看下面給出的例子:

18世紀50年代,John Snow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繪製的一張位置圖,圖中標示出了得霍亂疫情的人的所在位置,並通過該圖表找到了霍亂疫情源頭所在。

1861年,Charles Joseph Minard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繪製的拿破崙東征莫斯科的資訊圖表。

20世紀30年代,Otto Neurath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創造的 International Picture Languag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設計受眾

資訊設計的對象人群非常廣泛,例如機場或地鐵中的導視標示,受眾對象即為所有人。資訊設計還有可能針對一些特定的人群,例如為某些公司設計的業績報告,那針對的人群即為能夠順利閱讀此類資訊的商業使用者群,或是僅為熟悉相關內容的本公司員工。

資訊設計在大部分實踐當中是為了加強對象使用者對產品的信任度,例如醫療產品包裝上的介紹說明,工業機械產品上的使用手冊,或是飛機艙門上的緊急開啟說明等。所以,只有當使用者完全理解並相信這些說明性資訊後,才能驅使使用者放心地使用產品。換句話說,因為使用者需要非常明確地獲得並信任這些說明性資訊,所以資訊設計師必須想方設法將這些資訊通過一種有效的途徑傳遞給目標使用者。

資訊設計師在某種程度上,相對於產品的其他設計在影響使用者決策方面能夠發揮出更大的能力,「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隨之而來的責任需要資訊設計師更多地了解使用者,這種了解可以通過各種使用者測試來獲得。

資訊設計過程中的權利關係也與傳統平面設計有所差別。在資訊設計中往往有三個權利集中點,設計師、設計委託方和設計受眾。一般情況下,傳統的平面設計只有設計師及設計委託方,在傳統平面設計的權利關係中設計委託方與設計受眾常常為同一對象。大部分的資訊設計實踐中,資訊設計師更傾向於迎合設計受眾而非設計委託方的利益。

專業技能

完整的資訊設計流程需要各種不同的專業技能,這些技能幾乎不可能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因此,資訊設計師在從事設計的過程當中,經常與其他領域的專家或其他資訊設計師組成設計團隊,共同完成設計目標。

在美國,資訊設計師一般泛指那些從事於網站設計的平面設計師。然而,資訊設計師所應具備的專業技能與「資訊架構師」所具備的技能(美國稱謂)更接近一些,也更具有廣泛性。

下面的列表並不代表資訊設計師的所有技能,只作為一種導向性的參考:

研究能力
  • 能夠使用各種研究工具,除錯研究方法,統籌研究過程,理解研究的意義。調查研究是所有設計行為的最基礎的工作。
  • 資訊設計中的調研對象一般包括
    • 業務流程的調查與分析
    • 定性和定量的使用者研究
    • 參考現有的研究理論(例如人機工學、認知心理學)
    • 相關的技術知識,此類專案之前使用過那些工具和方法
轉化能力
  • 使用文字,圖形,圖表以及各種資訊組織方式重組原始資訊以提高資訊傳遞的效能。
溝通能力
  • 編輯資訊內容,使之清晰、明確,能夠被目標使用者理解。
圖形和版式設計能力
  • 設計資訊產品的視覺感受,使目標使用者能夠迅速定位他們需要的資訊,並能夠在找到之後迅速地理解該資訊。(這裡的資訊產品並不一定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有真實體量的資訊化產品)
資訊視覺化能力
  • 建立各種圖形以轉化原始的資訊形式,使之更容易被理解。
原型設計能力
  • 建立初步的視覺化資訊模型,可以用於設計討論或使用者測試。
使用者測試技能
  • 掌握一系列的原型測試工具和方法,能夠與目標使用者共同完成資訊產品的設計。資訊設計師需要根據不同的專案要求選擇不同的測試工和方法。
角色互換能力
  • 能夠與不同專業的人士合作完成專案,需要的時候還要能夠扮演「專業的非專業人士」即在團隊中扮演資訊產品的目標使用者。
使用媒介的經驗
  • 理解專案所選擇的工作方式和流程。
  • 熟悉一系列相關生產專業的基本知識。(印刷業、軟體業、網際網路、製造業)

典型應用及行業現狀

資訊設計影響著非常廣泛的各個領域中的資訊內容。例如,財務資訊、行政資訊(各類表格)、醫療資訊、藥品資訊、食品資訊、健康資訊、使用手冊、技術手冊、旅遊資訊、導向資訊等。

某些國家的政府甚至規定了資訊設計相關的規範。例如,財務資訊表格上的最小字型限制、食品外包裝上的成分資訊標籤、測試中藥品注意事項標籤。以上這些例子都是在美國真實發生的,並且都能從相關的立法中找到。

目前,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企業都意識到資訊設計的重要性,並且也催生出了提供資訊設計服務的專業公司,各高校也都開始重視這一新興專業的建設。

另外參看

主要有兩個資訊設計概念包括資訊設計和資訊圖形設計。資訊設計讓資訊變得更有條理和有針對性;而資訊圖形設計便於觀察,起到宣傳的作用,讓資料形象化,更好地說明複雜問題,使複雜枯燥的資料更樂於被接受。[1]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內部連結

外部連結

  1. ^ 孫皓瓊. 图形对话:什么是信息设计.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11年10月1日: 205頁. ISBN 978730225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