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節
此條目論述以東亞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3年5月3日) |
體育節是用來提倡全民健身的節日,有此節日的國家通常會舉辦慶祝性或競技性的運動。設立體育節的國家還不多,僅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香港、土耳其等國家和地區目前在實行[來源請求]。
中華民國體育節
1941年(民國30年)9月9日國民政府修正公佈《國民體育法》後,教育部為利用『重九』習俗推進體育,呈請行政院核准,以每年9月9日為「體育節」。1942年9月9日為中華民國第一屆體育節。
1940年10月10日,教育部在重慶市召開了全國國民體育會議第二次大會,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在會上強調:「今後抗戰建國的教育,就是要注重體育,重秩序,守紀律。」會議提出並通過了修正1929年頒佈的《國民體育法》的議案。經過努力,1941年9月9日,國民政府修正公佈《國民體育法》,其中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均有受體育訓練的義務,由此以改造國民的體魄,增進民族健康;還規定「教育部主管全國體育行政」。1942年初,教育部呈文行政院,稱:「為利用重九習俗(指民間重陽節登高的風俗)推行國家大法(即《國民體育法》),並為實施國民體育,紀念國父首次起義(即孫中山擬於1895年10月26日重陽節發動的廣州起義)起見,特規定九月九日為體育節,並擬定《體育節舉行要點》。」此議得到了行政院的批准,頒佈全國執行。
日本體育節
日本體育節的確立是為了紀念1964年舉辦的東京奧運會。兩年後的1966年,日本體育節被正式確立,每年10月10日,全民放假參加體育健身運動,由2000年起因實施「快樂禮拜一制度」,改為每年的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一[1]。
香港的體育節
早在1950年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成立的典禮上,該會已明確指出有責任推廣香港業餘體育,有需要在本土舉辦大型的綜合性運動比賽。直至1957年,沙理士以港協暨奧委會主席身分,往日本東京參加亞運聯會會議時,參觀了日本體育節的開幕禮 。他有感如果在香港創辦這種活動,可以推廣全民運動的概念。回港後,他與義務秘書長林世德(O.R.Sadick) 商議籌辦這個活動。在得到港協暨奧委會通過後,決定在1958年2月,在香港舉辦第1屆體育節。
首屆體育節在九龍伊利沙伯青年館揭幕,由港協暨奧委會和11個屬會合辦,活動有籃球、桌球、排球、舉重、劍擊、羽毛球。也在香港政府大球場舉行了田徑、單車、曲棍球、小型足球和壘球,兩日的活動得到廣大市民歡迎。由於得到各方支持,體育節決定持續舉辦,直至2011年已舉辦了54屆。成為了香港每年一度的體壇盛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節
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後,有網友提出為了紀念盛會的舉辦,建議將其開幕日定為中國體育節[2]。其後根據網絡調查,多達95%的網友支持體育節的設立[3]。在2009年1月13日,中國國務院設立每年的8月8日為「全民健身日」[4]。
參考資料
- ^ 体育节. 日本兒童網.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12月17日) (中文(簡體)).
- ^ 网友 8月8日设为中国体育节体育总局称会研究. 信息時報. 2008年8月16日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簡體)).
- ^ 95.1%网友支持将8月8日定为中国体育节. 新華網. 2008年8月16日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8月24日) (中文(簡體)).
- ^ 关于将8月8日设立为中国体育节的提案. 中國政協新聞網. 2010年2月10日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3月3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