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書同文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書同文語言書寫方面的標準化筆談時用同一種符號體系(如漢字筆談)、或者不同語言共享同樣的文字體系(即用同一套表意文字的字形與字義來書寫各自的母語,如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

在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書同文被普遍認為是秦始皇吞併六國後為推行郡縣制而用小篆作為正統字體取締所有其它戰國變種篆體的政策。

19世紀東亞中國日本文人因為共享漢字的書寫傳統,認為對方為「同文之國」;而此文除了文字的書寫體系相同外,也包括同一種文明的意思。[1]

參見

參考文獻

  1. ^ Howland, Douglas R. Border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Geography and History at Empire’s End.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6-05-07. ISBN 978082231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