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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女大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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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女大使列表是指中華民國在1997年派遣首位女性出任駐外大使至今之名錄[1],截止至2024年11月,共派遣30位女性大使。

在法律地位上,大使館代表處,皆屬於《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定義的駐外機構。其中大使館與代表處的館長,在2012年9月1日後皆稱呼為「大使」,但代表處的館長對外仍稱代表[註 1]

名錄

粗體為就任時的邦交國。

次序 姓名 職務 任期
1 張小月 中華民國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
駐多米尼克
1997年12月-2001年3月
中華民國駐荷蘭代表 2003年2月-2006年4月
中華民國駐英國代表 2007年12月-2011年12月
中華民國駐澳大利亞大使 2011年12月-2015年1月
中華民國駐奧地利大使 2020年9月-2024年11月
2 高青雲 中華民國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
駐多米尼克[註 2]
2001年3月-2005年7月
多米尼克:2001年3月-2004年3月
中華民國駐愛爾蘭代表 2005年7月-2008年2月
中華民國駐匈牙利大使 2010年9月-2014年7月
3 朱玉鳳維基數據所列Q117844362 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大使 2003年4月-2006年1月
中華民國駐希臘代表 2008年7月-2011年12月
4 邢瀛輝 中華民國駐厄瓜多代表 2008年1月-2011年6月
中華民國駐尼加拉瓜大使 2011年6月-2015年1月
中華民國駐宏都拉斯大使 2017年10月-2020年9月
5 田台清 中華民國駐帛琉大使 2008年8月-2014年12月
6 史亞平 中華民國駐新加坡代表 2009年1月-2012年5月
中華民國駐奧地利大使 2016年1月-2020年9月
中華民國駐汶萊大使 2022年3月至今
7 陳華玉 中華民國駐希臘大使 2011年12月-2013年6月
中華民國駐德國大使 2013年6月-2016年8月
8 徐儷文 中華民國駐丹麥大使 2012年8月-2016年1月
中華民國駐貝里斯大使 2023年2月至今
9 薛美瑜 中華民國駐捷克大使 2012年8月-2015年7月
10 林錦蓮 中華民國駐芬蘭大使 2012年12月-2016年7月
11 程其蘅 中華民國駐斐濟大使 2013年6月-2015年1月
中華民國駐挪威大使[註 3] 2015年1月-2017年10月
中華民國駐芬蘭大使 2017年10月-2019年7月
12 謝妙宏 中華民國駐厄瓜多大使 2015年1月-2016年10月
中華民國駐薩爾瓦多大使[註 4] 2016年10月-2018年8月
中華民國駐阿根廷大使 2023年2月至今
13 洪慧珠 中華民國駐馬來西亞大使 2018年7月-2023年1月
14 陳欣新 中華民國駐荷蘭大使 2018年12月-2024年9月
15 黎倩儀 中華民國駐斐濟大使 2019年1月-2021年9月
中華民國駐帛琉大使 2021年10月至今
16 張秀禎 中華民國駐芬蘭大使 2019年7月至今
17 張俊菲 中華民國駐葡萄牙大使 2019年10月-2022年6月
中華民國駐宏都拉斯大使[註 5] 2022年6月-2023年3月
中華民國駐西班牙大使 2023年8月-2024年7月
中華民國駐瓜地馬拉大使 2024年7月至今
18 羅靜如 中華民國駐蒙古大使 2019年12月-2023年12月
中華民國駐俄羅斯大使 2024年1月至今
19 蕭美琴 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 2020年7月-2023年11月
20 張幼慈 中華民國駐哥倫比亞大使 2020年10月-2021年12月
中華民國駐秘魯大使 2021年12月至今
21 劉聿綺 中華民國駐智利大使 2021年2月至今
22 桂志芸 中華民國駐哥倫比亞大使 2022年1月至今
23 李雅萍 中華民國駐以色列大使 2022年1月至今
24 葉非比 中華民國駐馬來西亞大使 2023年1月至今
25 歐江安 中華民國駐紐西蘭大使 2023年1月至今
26 范惠君 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大使 2023年7月至今
27 吳尚年 中華民國駐波蘭大使 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
28 王雪虹 中華民國駐立陶宛大使 2024年1月至今
29 郝培芝 中華民國駐法國大使 2024年8月至今
30 蘇瑩君 中華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 2024年11月至今

注釋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2. ^ 2004年3月,與多米尼克斷交[5]
  3. ^ 2017年10月,駐挪威臺北代表處裁撤[6]
  4. ^ 2018年8月,與薩爾瓦多斷交[7]
  5. ^ 2023年3月,與宏都拉斯斷交[8]

參見

參考文獻

  1. ^ 臧聲遠. 不止當男人用 還要做超人. 遠見雜誌. [2020-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2).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聞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3.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9). 
  5. ^ 公眾外交協調會. 簡部長有關我國與多米尼克終止外交關係記者會答詢紀要.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4-03-30 [2020-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4). 
  6.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駐吉達、關島、挪威3館暫停運作. 中央廣播電臺. 2017-07-27 [2020-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7). 
  7. ^ 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華民國政府基於維護國家尊嚴,決定自即日起終止與薩爾瓦多的外交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21 [2020-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1). 
  8. ^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中華民國基於維護國家尊嚴,即日起終止與宏都拉斯共和國的外交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年3月26日 [2023年3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