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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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儲備銀行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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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區 | |
使用地 | 汪精衛國民政府 |
發行歷史 | |
始發時間 | 民國30年(1941年)1月6日 |
之前貨幣 | 銀圓、法幣及其他紙幣 |
廢止時間 | 民國34年(1945年)11月 |
發行製造 | |
中央銀行 | 中央儲備銀行 |
此信息框顯示的是該貨幣被廢止前的最後狀態。 |
中儲劵,全稱是中央儲備銀行券,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汪兆銘政府在其控制區發行的貨幣。1941年1月6日,汪精衛政府設立的中央儲備銀行正式營業,並發行中儲券。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942年5月31日,汪精衛政府下令禁止法幣流通,開始以50比100的比率兌換原有的「法幣」。截止到1945年9月,中儲券共發行4.6兆元。
1945年9月27日,國民政府財政部正式發布《偽中央儲備銀行鈔票收換辦法》,將法幣與中儲券的兌換率確定為1:200。據歷史學家黃仁宇回憶,當時他跟隨鄭洞國從昆明取道柳州飛上海前領取了薪俸,一下飛機就發現自己手中的法幣突然成了硬通貨:在柳州理髮一次的法幣,夠在上海高級理髮店理上一年;在重慶只能購買2根油條的法幣,到了上海竟可以在上好的酒樓擺上兩桌酒席……等等,由此讓他和把那些從大後方出來的人充分享受到了「抗戰勝利果實的滋味」。
1945年11月,中儲券被宣布禁止流通。中儲券開始發行時,如果持有100元法幣,被迫兌換50元中儲券;到1945年,50元中儲券只能換回0.25元法幣。淪陷區小戶人家,大部分因此破產。
鈔樣
圖像 | 面額 | 發行年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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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反面 | ||
壹分 |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 | ||
伍分 | |||
壹角 | |||
貳角 | |||
伍角 | |||
壹圓 | |||
伍圓 | |||
拾圓 |
外部連結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司法院院解字第3268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