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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国籍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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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称 | N 62-ФЗ |
地域范围 | 俄罗斯及其强占领土 |
制定机关 | 俄罗斯联邦会议 |
签署日期 | 2002年5月31日 |
施行日期 | 2002年6月1日 |
现状:获修订 |
《俄罗斯联邦国籍法》旨在规范俄罗斯国籍的授予及退出方式,同时处理该国原苏联公民,以及军事占领区居民的国籍问题。
俄罗斯国籍法只采用血统主义,以界定俄罗斯公民身份。
历史
俄罗斯订立国籍法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于1864年2月10日,沙俄政府颁布首部国籍法,规定需住满五年才能入籍,并限制沙俄公民取得多重国籍[1]。
而在沙俄政府被推翻后,后继的苏联政府最初并未关注国籍问题,直至1924年才订立国籍法[2],并曾四度修改。
而在苏联《新联盟条约》公布后,当时仍为加盟共和国的俄罗斯,开始草拟一部按《国际人权宣言》标准订立的国籍法(下称“旧国籍法”)。与苏联国籍法不同,旧国籍法首次规定政府不得任意剥夺国籍,并开始允许公民取得多重国籍。该法虽然于1991年11月28日获得通过,但一直要到苏联解体后的1992年才正式生效[3]。
取得俄罗斯国籍
凭借出生途径
凭借出生以外途径
领土吞并
丧失俄罗斯国籍
申请入籍及相关程序
俄罗斯公民的权利
注解
参考资料
- ^ Salenko 2012,第3-4页.
- ^ Sandifer, 1936 & 614-631.
- ^ Salenko 2012,第10页.
参考文献
- Sandifer, Durward V. Soviet Citizenship.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October 1936, 30 (4): 614–631. JSTOR 2191124. doi:10.2307/2191124.Sandifer, Durward V. (October 1936). "Soviet Citizenship".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30 (4): 614–631. doi:10.2307/2191124. JSTOR 2191124.
- Salenko, Alexander. Country report: Russia (报告). 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 2012-07. hdl:1814/60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