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马鞍山烧人事件
马鞍山烧人事件曾于2019年11月26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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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问题
@Sanmosa:阁下挂了几个模板,关于“打的都是‘死物’”一句,已经删除,阁下所挂模板指的还有那些内容,请指出,或协助修改。没有其他问题的话,我将把几个模板删除。顺便@UjuiUjuMandan:--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53 (UTC)
@Sanmosa:另,大公报是可靠来源,毛孟静之前称暴徒“打的都是‘死物’”来自大公报,而且没有其他可靠来源有与之相悖的论述,我们就应该认为它符合事实。阁下自己相不相信大公报是阁下自己的问题,不是维基百科的问题。--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57 (UTC)
- WP:DYKC的最新留言;二、大公报在香港政治方面常有捏造事实的情况,而且颇为严重,这种句子极有可能是不实报导,你不应单纯因为没有其他可靠来源有与之相悖的论述而把有捏造事实的情况的来源予以采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03 (UTC)
- @Sanmosa:除了大公报,其他的问题呢?--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10 (UTC)
- WP:DYKC也留了很多个留言,建议你先看看。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11 (UTC) 我在
- 还有UjuiUjuMandan提及过的copy and paste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12 (UTC)
- 模板是阁下挂的,先说阁下认为的问题在哪里--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56 (UTC)
- 3个template有2个移除了,但Copypaste那个当初是代UjuiUjuMandan挂的(也就是copy and paste问题),他之前也说得够清楚了。至于“一般的事件条目都不是长这条目这样的样子”,一般的事件条目的结构都是“背景(现段1)、经过(现段1)、后续(现段3、4、6)、社会反应(现段5)、争议(现段2)”,也即是先事实、后评论,然而现在这条目却是夹叙夹议的样子,似乎不妥。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3:33 (UTC)
- 还有,来源方面也出了些问题。条目应该尽可能多补充一些诸如众新闻和立场新闻的来源,一来香港以外的来源和香港的来源的数量差不多怎样说也有些怪,二来条目来源主要依靠亲建制媒体,不是说不可以用,但是我比较建议尽可能平衡两方媒体的来源数量(我写水炮车时也是一半立场新闻、一半香港01)。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3:40 (UTC)
- 模板是阁下挂的,先说阁下认为的问题在哪里--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56 (UTC)
一、见我在 - @Sanmosa:除了大公报,其他的问题呢?--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10 (UTC)
- (*)提醒:已核对来源,“香港政界”显然不存在狗气球所谓的复制粘贴问题,不构成侵权,因此移除模板。--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18 (UTC)
- 明报原文:特首林郑月娥称事件“令人发指”,她说示威者因政见不同而“活生生放火烧人”,行为远超争取诉求,又说事件令“人心虚怯”,令市民担心日后还能否出街、能否发表特定的言论。
- 条目:特首林郑月娥称该事件“令人发指”,示威者仅因政见不同就“活生生放火烧人”的行为远超诉求,令市民担心日后出行安全及言论自由。
很显然是有经过改写或归纳的,没有整段雷同。--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31 (UTC)
- DYK那边回应了,没留意已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38 (UTC)
- Opky9407在DYKC有意见,我恢复了模板,请和他沟通;我就不改不合要求票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44 (UTC)
- @Sanmosa:他的那个理由没有任何说服力。相似怎么了?有照抄照搬吗?条目都是基于参考来源用编者自己对话转述的,这篇条目也不例外。写条目无非就是这样,不要照抄照搬,但内容大意要跟来源一致,否则就是与来源不符、原创研究了。--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57 (UTC)
- 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2 (UTC)
- @Sanmosa:没见过他写出一篇好的条目,基本上都在编辑WP空间页面或者跟其他用户互煮。--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9 (UTC)
- 我想我不能代表他。麻烦Opky9407出一出来和他讨论一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13 (UTC)
- 如果他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给出合理的理由,可直接去除模板。--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18 (UTC)
- 我想我不能代表他。麻烦Opky9407出一出来和他讨论一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13 (UTC)
我觉得他是认为那段内容还有其他能表达大意而不与原文近似的表达方式,你恐怕要花一番游说工夫。他也是很敢于执行回退操作的人,在未能说服到他前移除模板应该会被他回退。 - @Sanmosa:没见过他写出一篇好的条目,基本上都在编辑WP空间页面或者跟其他用户互煮。--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9 (UTC)
- 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2 (UTC)
由于 - @Sanmosa:他的那个理由没有任何说服力。相似怎么了?有照抄照搬吗?条目都是基于参考来源用编者自己对话转述的,这篇条目也不例外。写条目无非就是这样,不要照抄照搬,但内容大意要跟来源一致,否则就是与来源不符、原创研究了。--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57 (UTC)
- Opky9407在DYKC有意见,我恢复了模板,请和他沟通;我就不改不合要求票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44 (UTC)
- 就现时的条目质量而言,我暂时接受移除所有模板的动作,直至有其他强力证据表明条目质量不佳为止。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10:08 (UTC)
侵权问题
@UjuiUjuMandan、Sanmosa、Opky9407:三位提出条目内容有侵权问题,如果不方便协助修改的话,希望可以具体指出来,方便他人修改,否则我将把问题模板删除,谢谢--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57 (UTC)
- 我认为他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请他们再说一次也无妨。我只是代挂模板的,我主要不满条目的地方仍然是结构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42 (UTC)
- 另外Opky9407似乎已在DYKC页回应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49 (UTC)
- 但他的理由依然不充分,而且态度不友善。--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7:08 (UTC)
- 就现时的条目质量而言,我暂时认定条目没有侵权,直至有其他强力证据表明条目有侵权为止。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10:09 (UTC)
- 现在基本上不用担心法律上的侵权了。至于条目质量本身,我认为不好。我没有什么不方便协助修改的,条目里我也直接做了少许改善。但我对这个条目没兴趣。另外,我知道一些维基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为了搞好条目,而是为了自己的政见而试图用DYK做宣传,不是仅仅某一方立场的人,各方都有。我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和政治立场无关。当然了,长期对我造谣中伤的人仍然会污蔑诽谤我,我也拦不住。我只希望某些所谓维基人稍微有点责任心,不要公器私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4日 (日) 05:38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的激进示威者于2019年11月11日在哪一事件中向一名57岁男子泼易燃液体并点燃焚烧?
- (+)支持提名人票--苞米(☎)💴 2019年11月20日 (三) 03:32 (UTC)
- (+)支持:符合DYK要求。——左手捏萝莉、右手揍教皇的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9年11月20日 (三) 03:48 (UTC)
- (+)支持:符合标准。--风云北洋※Talk 祝贺邓炳强成为香港警务处处长 2019年11月20日 (三) 05: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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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合格,并在此向伤者表示慰问,早日康复。香港这么乱,搞得要跟10年前的新疆差不多了。昨天还有为在此事件中受伤老伯的捐款活动,我也捐了。--Shwangtianyuan 撑港警 反暴力 2019年11月20日 (三) 14:27 (UTC)
- (+)支持。同时支持香港警方依法止暴制乱,维护香港的和平繁荣!—Rowingbohe♬ 支持中央和特区政府依法止暴治乱 2019年11月20日 (三) 15:02 (UTC)
- 我蛮意外的,上面投支持票的人大多应该不懂粤语,竟然读条目内容觉得语言通顺?要不然我提10个关于具体语句的问题,上面各位朋友来解答一下,造福一下维基百科的读者?是你们要把这样的条目推上首页的。用评审来表达自己政见的事并非不能理解,但请不要本末倒置。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1日 (四) 01:33 (UTC)
- 现在条目正在被改善,我正在整理的几个意见已经无效了,但仍然列出下面的问题:
-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昨午在警方记者会表示 <<“昨午”是什么时候?
- 伤者一度与示威者追逐 << 谁追逐谁?还是互相追逐?“与”字用来修饰追逐是不合适的。
- 社交网站一度流传一段声带 << “声带”翻译成普通话/国语是什么?
- “医管局昨晚发声明澄清,沙田威尔士亲王医院昨午接收了一名严重烧伤病人” << “昨晚”和“昨午”是什么时候?
- “伤者情况”一节说“绿衣男四成皮肤二级烧伤”,“后续”一节说“伤者家属18日接受大陆媒体采访表示伤者目前五成烧伤还在昏迷”,请问到底是四成还是五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1日 (四) 02:30 (UTC)
- “昨晚”和“昨午”肯定是照抄来源的后遗症;“声带”麻烦noteTA,四成还是五成的问题则应该是来源冲突了。以上UjuiUjuMandan提出的五个问题就麻烦大家自理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1日 (四) 05:45 (UTC)
- 声带=音频,但截止本回复的版本用的是“录音”,地区用词中立。——The List of the $80m Man(讨论) 2019年11月21日 (四) 10:57 (UTC)
- (-)反对:侵犯版权。上述问题已得到解决,本想投支持票,但是仔细一看,发现条目里有明显的复制粘贴,例如“香港政界”一节的全部内容。因此必须投反对。并且再次提醒上方投支持票的人,请你们今后投支持票的时候至少读读条目。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2日 (五) 05:59 (UTC)
- 我看到“由于毛孟静此前曾称示威者“打的都是‘死物’””这句话,然后再看看来源,果然是照抄大公报。请找一些可靠性更高的来源证明此句子的可供查证性,据我所知毛孟静从来没说过示威者“打的都是‘死物’”这句话。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2日 (五) 13:35 (UTC)
- 基于此问题,我为条目挂了维护模板(不过我至少相信梁振英确实会说这样的话,所以{{fact}}方面我只标记了一句),条目现
不合要求。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2日 (五) 13:41 (UTC)- 如果挂上问题模板的话,那当然是不符合要求的,是不是要撤回了?--Shwangtianyuan 撑港警 反暴力 2019年11月22日 (五) 14:06 (UTC)
- 不对,依据规则,在参选时出现的编辑战或争议提示模板不影响评定,在评选期结束前消除争议模板就好了。——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1月22日 (五) 14:57 (UTC)
- 这几句确实该改。我前面读条目不认真,都没发现这些问题。Itcfangye(留言) 2019年11月22日 (五) 15:51 (UTC)
- 如果挂上问题模板的话,那当然是不符合要求的,是不是要撤回了?--Shwangtianyuan 撑港警 反暴力 2019年11月22日 (五) 14:06 (UTC)
- (+)支持:抵消无理反对票—Fayhoo(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38 (UTC)
- 不合要求}}和加入了争议提示模板以后,只要条目在11月27日03:30 (UTC)时仍未能解决争议提示模板中提及的问题,即使支持票有多少、能否抵销反对票(其实你不投也已经抵销了),条目也是过不了。你倒不如想想如何改善条目整体,我觉得条目的整体结构和部分内文都很怪,建议重组结构和找多一些诸如众新闻和立场新闻的来源以改写相关内容,香港以外的来源还多于香港的来源怎样说也有些怪。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59 (UTC) 我想说,我投了{{
- @Fayhoo::请您说明白,我的反对票哪里无理。请您停止扰乱,收回您的无理言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 所谓侧整体有问题,就是个口袋罪,随阁下怎么说。梁振英的那一句,可以修改,甚至可以完全删除。有什么问题请明确指出。整体有问题是什么鬼--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03 (UTC)
- 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09 (UTC)
- 阁下认为应该长什么样子?现在问题是阁下所挂模板的问题具体指的是什么?--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11 (UTC)
你不觉得一般的事件条目都不是长这条目这样的样子吗? - (*)提醒:已仔细核对来源,“香港政界”段落显然不存在所谓的复制黏贴问题,符合版权方针。--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24 (UTC)
- 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2:09 (UTC)
- (-)反对:抄袭,即使是改了,与来源还是七成相似。--Opky9407(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39 (UTC)
- 由于Opky9407有意见,我恢复了模板,请和他沟通;我就不改不合要求票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44 (UTC)
- (!)意见@Opky9407:请具体指出。--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46 (UTC)
- 强调一点,只要没有跟来源雷同,就不构成侵权。请某些异见用户自重,别再鸡蛋里挑骨头了。--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49 (UTC)
- 五成以上相似就是侵权,别拿没有雷同做盾牌,不雷同不等同不侵权,这根本连鸡蛋也不如,完全没资格说人挑骨头。--Opky9407(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0 (UTC)
- @Opky9407:这是什么逻辑,难道想要原创研究、与来源不符?看了记录,你几乎没怎么写条目,基本上都在编辑WP空间页面,私以为你可能不具备丙级条目写作能力,所提出的评审意见会缺乏建设性。--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6 (UTC)
- 呵呵,想不到反驳理据便想攻击人家的历史吗?好吧,从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找些人来评一下,@Mys_721tx、Wing、Shizhao:把来源的【特首林郑月娥称事件“令人发指”,她说示威者因政见不同而“活生生放火烧人”,行为远超争取诉求,又说事件令“人心虚怯”,令市民担心日后还能否出街、能否发表特定的言论】,在条目改为【特首林郑月娥称该事件“令人发指”,示威者仅因政见不同就“活生生放火烧人”的行为远超诉求,令市民担心日后出行安全及言论自由】,到底是不是抄袭?--Opky9407(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34 (UTC)
- @Opky9407:我的反驳理据已经在上方及条目讨论页给出了,自己去琢磨琢磨,不要装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47 (UTC)
- 呵呵,想不到反驳理据便想攻击人家的历史吗?好吧,从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找些人来评一下,@Mys_721tx、Wing、Shizhao:把来源的【特首林郑月娥称事件“令人发指”,她说示威者因政见不同而“活生生放火烧人”,行为远超争取诉求,又说事件令“人心虚怯”,令市民担心日后还能否出街、能否发表特定的言论】,在条目改为【特首林郑月娥称该事件“令人发指”,示威者仅因政见不同就“活生生放火烧人”的行为远超诉求,令市民担心日后出行安全及言论自由】,到底是不是抄袭?--Opky9407(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34 (UTC)
- @Opky9407:这是什么逻辑,难道想要原创研究、与来源不符?看了记录,你几乎没怎么写条目,基本上都在编辑WP空间页面,私以为你可能不具备丙级条目写作能力,所提出的评审意见会缺乏建设性。--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6 (UTC)
- 五成以上相似就是侵权,别拿没有雷同做盾牌,不雷同不等同不侵权,这根本连鸡蛋也不如,完全没资格说人挑骨头。--Opky9407(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00 (UTC)
- @Opky9407:已经删除,阁下继续--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49 (UTC)
- (-)反对:同上反对票。--用在一日寸(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10 (UTC)
- 看到反修例条目就支持,看到暴徒罪行的条目就反对,真行。--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23 (UTC)
- 多谢赞赏。--用在一日寸(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32 (UTC)
- 看到反修例条目就支持,看到暴徒罪行的条目就反对,真行。--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23 (UTC)
- 就现时的条目质量而言,我暂时接受移除所有模板的动作,并暂时认定条目没有侵权,直至有其他强力证据表明条目质量不佳或有侵权为止。因此,我已经划掉{{不合要求}}票;我会再观望一下才决定是否给支持票(就现时的条目质量而言是可以的,但我顾虑有其他强力证据的出现)。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10:13 (UTC)
- 如果这条目最终能过关的话,依据2018年北角学校私家小巴俯冲事故和2018年深水埗撒钱案的先例,应该可以提名GA。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10:24 (UTC)
- (+)支持,符合dyk标准。但需注意警方并未参与这一事件,背景一节应该更多描述市民之间的矛盾。—曾晋哲(留言) 2019年11月24日 (日) 06:13 (UTC)↑该用户投票因超过时限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关于更正袭击者身份为黑衣人,而非示威者
现时虽有谣言指是示威者所为,但并没有被证实其可信性,因此本人认为“黑衣人”、“一男子”等字眼 相对更准确。 Tiff Okfine(留言) 2020年9月19日 (六) 13:27 (UTC)
- 都黑衣蒙面了,是什么人可想而知。--风云北洋※Talk 2020年10月5日 (一) 09:29 (UTC)
- ???什么叫有“谣言”?这不是事实吗?怎么到你口中就变谣言了?这位被烧伤的人士是是因为阻止示威者破坏香港设施而遭到泼淋易燃液体的,不是与事件相关的示威者的所为是什么呢?难不成这是个吃闲饭的人出来故意伤害他吗?你这番言论属实逗笑了我,谢谢有被笑到。-WiokTALK‧1000+ 2020年10月5日 (一) 10:51 (UTC)
- 洗,接着洗,别一天到晚拿着某些媒体的报导,某些网站用户的言论在那洗,都泼汽油了,什么情况自己想想,是个和这个没有利益冲突的人都知道。--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留言|签名 2020年10月5日 (一) 11:07 (UTC)
建议改名:“马鞍山烧人事件”→“马鞍山烧人事件”
“马鞍山烧人事件” → “马鞍山烧人事件”:原本条目名称是以繁体来命名,但后来被改成了简体,故建筑回复原状。Fran·1001·hk 2020年10月9日 (五) 12:55 (UTC)
阁下看错了,这个条目标题一直是简体的--苞米(☎)💴 2020年10月10日 (六) 10:48 (UTC)
- @Baomi:考古,看到有人把繁体名称改成了破坏性名称,其后阁下恢复了合理名称,但这次是简体名称,会否还原成繁体名称好些?Fran·1001·hk 2020年10月10日 (六) 11:42 (UTC)
仔细查看了一下历史,创建的时候是“2019年11月11日马鞍山烧人事件”,后因日期不必要移动到了“马鞍山烧人事件”,后因破坏移动到了破坏性名称,后恢复移动到“马鞍山烧人事件”。--苞米(☎)💴 2020年10月10日 (六) 11:48 (UTC)
- 好的。在下收回建议。Fran·1001·hk 2020年10月10日 (六) 12:3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