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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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公有零售市场是否为行政机关的争议?
就台中市各公有零售市场和各区图书馆是否为行政机关的争议? 提出以下论证:
行政院人事总处所提供行政院所属中央及地方机关代码,以及铨叙部网站所提供的[五都新机关代码表],皆列有这32个公有零售市场的机关代码,opennet政府出版品资讯网亦将这32个公有零售市场列为机关,此外台中市订有台中市各公有零售市场组织规程,台中市政府人事处网站上亦有二级机关的组织编制,其中亦有台中市各公有零售市场组织规程暨编制表, 可以发现这32个公有零售市场是有管理员专门驻点管理的(台中市经发局网站指出台中市共有47个公有零售市场,仅有这32个有法定编制),台中市主计处网 站上的《台中市政府地方总预算各级机关单位分级表》,亦将各公有零售市场列为单位预算机关(二级机关),网络搜寻也可以发现经济部以这32个公有零售市场 为发文对象的公文函。
综合上述,这32个公有零售市场有独立的章程、编制、预算和对外来往的能力,完全合于法学上对于行政机关的定义,32个区图书馆情况雷同,不再赘言。 --Gfabbh(留言) 2015年1月13日 (二) 19:36 (UTC)
- 已附上人事处相关来源。--福克大叔(留言) 2015年1月14日 (三) 02:42 (UTC)
机关数统计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2年人事统计提要指出,于民国102年底,台中市政府有252个行政机关与307个各级学校。
台中市政府教育处网站,则指出市立国民中学、国民小学、中小学、完全中学有310所,但此一数据包含博爱国小谷关分校、自由国小乌石分校、坪林国小坪廍分校三所分校,若此三所分校视为本校的一部分,则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所统计的307个各级学校相合。
行政机关部分,台中市政府共有28个1级机关、29个区公所(含和平区公所),29个户政事务所、11个地政事务所、14个警察分局、32个公有零售市场,32个各区图书馆、30个卫生所,22个幼儿园,24个其他二级机关,总计251个,再计台中市政府府本部,亦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所统计的252个行政机关相合。
--Gfabbh(留言) 2015年1月14日 (三) 08:17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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