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属于维基百科社会科学主题的基础条目第五级。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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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这个和en:Equal justice under law有什么区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7月26日 (一) 11:51 (UTC)
- 按照我个人阅读条目后的理解,Equality Before the Law 和 Equal Justice under Law,前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侧重于建立平等的法律体系;后者则表明了法庭审判本身的公正性。分别可以对应为《世界人权宣言》的
“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 | ” |
——《世界人权宣言》第八条 |
以及
“ |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 ” |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 |
(P.S:不知道提问者是否已经不再关注此问题,算不算挖坟,至少给后来的编者提供点信息)— Bieraaa 于 世界统一时间 (UTC) 2016年5月11日09时21分 留言
想不到这个条目会这么“和谐”
没有任何合理理由,或者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删掉一些不合心意,有可供查证来源的言论。而且这样做的人不是来自“某些国家”,而是来自有言论自由的地区,有言论自由还不好好珍惜,还要自废武功,真的令人心寒啊。112.118.27.9(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0:01 (UTC)
(:)回应:
删你的两位不但都来自有言论自由的国家,也都创建与编辑过与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相关的条目,因此河蟹的说法难以成立。
问题是你的编辑不符最基本的维基格式标准,你不觉得跟全文或其他条目内容格格不入吗?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收藏夹,请用自己的话将你认为与主题相关的内容用字句段落表达出来,纯贴网址与标题甚至连半成品都谈不上。我们希望页面上的资讯都至少是一定程度的成品。
欢迎您了解维基编辑方式后再参与编辑!如果能注册账号会更有保障!我们很欢迎正在争取自由的香港朋友发声与协作!如需协助,可至本人讨论页留言。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2:43 (UTC)
(:)回应:
某些人的条目几乎没有任何注脚却可以成为优良条目,而且不是一两条才这样,是好几十条!这算是什么道理!我的编辑即使有不足之好歹也是可供查证来源!却一下子给抹杀掉。那些“优良条目”的问题由来已久,好几年都没有人改善,大家尚且可以容忍,我的编辑连等待别人修改的机会也没有,立即删掉,是我的言论令某些疑似“高等华人”很不高兴吗?
给那些“优良条目加”一些模板,又莫名其妙的被人删掉,好像是我故意在生事似的。果然亚洲人还是亚洲人,尽管平日看西方学说,骨子里还是典型亚洲人,觉得别人说真话就是有意针对他,pointing out the fact = declaring war to him,我加一个模板,不消一会被人河蟹。其他使用者的编辑又是被人无故被回退,用自己的观点(没有引用任何引用资料)取代别人的编辑。
真的很光火啊,根本是独裁者的行为,和某个国家的人没两样。112.119.147.196(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5:38 (UTC)
- 1. 若你觉得哪些“优良条目”有问题,自可提名予以撤销,但IP的提名可能会被忽略。若该版常客认同,也许会代为重新提名。
- 2. 同样的,IP的编辑更容易受到审视。所以注册较有保障。
- 3. 既然你贴的只是新闻来源,那就连“言论”也称不上,因为无内容,而且大家也不会点进去看。请将内容整理后加以编辑,而非只丢个连结。只要符合维基规范,再敏感的内容也会有编辑支持你!
此IP用户之行径
112.118.205.73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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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9.147.196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昨天我在最近更改巡逻时去除了此IP用户在本条目添加的一系列新闻收集,这些不但不符合维基百科条目内容的指引,而且违反WP:WORLDVIEW。此IP用户不但没有以讨论方式来询问我或其他编辑者要如何更正格式好让他收集的东西可以放到这个条目来,反倒是开始针对我进行了一连串的条目改动(出于善意推定,我暂且不把他的行径称为破坏)。显然他开始专注于我有贡献过或全盘翻写过的条目,进行了包括在每个段落贴上补充来源模板、不弄清楚情况就进行回退、利用编辑摘要攻击其他条目编辑者或是作为批评维基百科的用途等行为。部分他贴上补充来源的条目的确需要加强,而我也都做出了回应,然而他的多数编辑比如[1][2][3]都显然是滥用模板在已经有众多文献而且没有争议内容的条目。我认为此IP用户行径已经构成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的标准,同时他在许多编辑摘要与本讨论页的评论例如指控管理员维护条目的编辑是“河蟹”、 指控我乱删“他人的作品”(事实上,奥地利经济学派条目是我几年前一人创造和编写的,我删的内容是我当年写的,看到这指控实在哭笑不得)、还有在本条目讨论页做出近乎人身攻击的字眼和贴标签,这些都已经构成Wikipedia:骚扰里面“维基跟踪”段落禁止的行为。出于善意推定,我希望此IP用户是因为不熟悉百科方针和礼仪原则才做出这些动作。在这里奉献一下,如果你因为自己贡献的内容被移除而感到不满,解决方式是与他人讨论,在这里的用户都很乐意协助你修改内容,请不要针对其他个人编辑者和管理员进行无意义的跟踪和扰乱。如果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不排除提交互助客栈和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让其他管理员裁定是否进行警告和封禁动作。Lecter 咖啡馆♨ 2013年5月4日 (六) 08: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