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政府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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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脑”乎?“最高行政首长”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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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政府首脑”这个用词感到疑惑,“首脑”这个用词,好像是某个秘密帮会结社或是外星人侵略地球大同盟里头头的职称。观条目所指,实际上指的不就是该国的“最高行政首长”吗?我的疑问是,这是哪里的用语?有什么理由可以支持这个用语的使用?
这个用语的使用,牵涉到国家条目的模版的变动(参考英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因此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当然,各国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最高行政首长不见得是现实具有最大实权的人物,举例言之: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如此,不过这又是另一件事了。未命名 19:41 2006年9月1日 (UTC)
- “政府首脑”看到比较多,“最高行政首长”看到比较少
- 个人理解“政府首脑”的范围比“最高行政首长”要小
- 比如:“各国政府首脑会晤”
- 疑问:能称曾荫权为“政府首脑”吗?
- --Isnow 19:59 2006年9月1日 (UTC)
- “政府首脑”确实常用于“一群头头们一起称呼的情况”;个别称呼的时候就直接用头衔了
- 还有一种情况,“副总理和副总理会晤”好像也算“政府首脑会晤”,这就不一定“最高”了
- 我觉得{{Infobox Country}}里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这两个词有些多余,直接用头衔就可以了。
- --Isnow 20:49 2006年9月1日 (UTC)
其实呢,解释一下这两个词,国家元首指的就是“国家名义上的最高领袖(代表人)”(董事长);政府首脑或是最高行政首长指的是“国家政务形式上的最高决策者”(总经理),此二者照理各国的宪法都会规范,不见得是没有意义的名词。未命名 12:07 2006年9月2日 (UTC)
我认为: 跟英文的"HEAD",有很大的关系吧, 只是翻译的问题. 直翻"HEAD", 就是:首--头--脑; 长--不过是尊称罢了.如:长官.
- Head of State, Head of Government, Headmaster, Head of the Department.Hillgentleman 14:49 2006年9月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