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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南山煤矿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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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南山煤矿抢劫案
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鹤岗宝山区
日期1990年12月19日 (1990-12-19)-1995年3月11日 (1995-03-11)
类型抢劫
武器钝斧枪支
死亡15
鹤岗南山煤矿抢劫案
1995年鹤岗1.28大案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公诉日期1997年5月9日
被告人孙海波,闫文宇,田源,田宇
公诉罪名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审理法院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宣判日期1995年3月2日(一审)
1995年3月11日(二审)
宣判结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
调查机关黑龙江省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鹤岗市公安局

鹤岗南山煤矿抢劫案,也称1995年鹤岗1.28大案,1995年1月28日,除夕前夜,在黑龙江鹤岗南山矿发生的一起枪杀11人的恶性抢劫案件,10名防守警察死亡,一名劫匪被同伴打死。

鹤岗的南山煤矿是一个老矿,工人工资拖欠很严重。不过到了年底,退休工人的工资必须发放,这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退休工人都指望退休金过个好年,每到年底矿上发放退休金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四个人就盯上了这笔巨款。田源在抢劫中受到重伤,田宇将重伤的田源打死。劫匪用喷子、炸药包爆破金库,经警拿79冲保卫了金库最后的大门。[1]

审判

1995年3月2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孙海波,闫文宇,田源,田宇抢劫杀人案,最终经审理认定,自1990年12月19日到1995年1月28日之间,四人作案7起,杀害15人。[2]

1995年3月11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孙海波、闫文宇和田宇死刑并立即执行。[3]

参考资料

  1. ^ 媒体揭秘黑龙江20年前枪杀11人抢劫案详情-搜狐新闻. news.sohu.com. [2023-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0). 
  2. ^ sina_mobile. 大案纪实:四名歹徒抢劫杀害15人,弟为毁尸灭迹开枪打哥哥. k.sina.cn. 2022-01-14 [2023-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6). 
  3. ^ 网易. 4人冲击煤矿抢劫,2分钟致11人死亡,揭秘鹤岗特大抢劫案始末. www.163.com. 2021-10-06 [2023-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