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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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学教育自2009年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起以六年学制为主,初中及高中各三年;并于中六时报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继而升读本地资助大学。
历史
香港中学教育过去一直都采用英式学制,学生修读五年中学,并没有正式的初中、高中之分(但在课程大纲中则仍分为中一至中三及中四至中五两个阶段)。到1970年代预科教育开始普及,不少学校都开始开设预科课程:
因此,香港的学生其实要在中学毕业时就决定日后升读的大学。
到了1980年代,香港中文大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所有预科统一为两年。1990年代后期,由于大学学位扩充,政府要增加预科学位,于是首先开办了第一家预科中学。其后到了2000年代中期,为响应最新的教育改革,政府鼓励现有收生不足的中学改制成为高中学校,以为学生提供高中学位,及预备“三三四学制”的发展。“三三四学制”指的是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及四年大学课程。
分类
资助类型
根据香港教育局的分类,按其营运资金及办学团体,香港的中学共分为以下多种:
- 官立中学(Government Secondary Schools)
- 资助中学(Aided Secondary Schools)
- 直接资助计划中学(Direct Subsidy Scheme Secondary Schools,简称直资中学)
- 按额津贴中学(Caput Secondary Schools)
- 私立中学(Private Secondary Schools,可再细分为日校和夜校)
- 私立独立学校计划学校(Private Independent School Scheme Schools)
官立中学办学团体为香港政府,其余均为社会团体或私人机构。
现时香港的夜中学都是私立,属于第六类。
根据私立独立学校计划营办的学校不会获得政府提供经常资助,但可获政府以象征式地价批地,以及提供一笔过工程设备津贴,目的在促进优质私立学校的发展。条件是学校最少70%的学生是香港永久居民,提供完整的本地课程,以及是非牟利私立学校。(教育统筹局通告第6/2006 号)
课程类型
香港中学教育过去大约可分为文法中学、工业中学及职业先修中学三类,
- 文法中学:主要提供传统的课程,以参加升学为主要目的公开考试(主要为升读预科及高等教育相关的考试)为主要目的,为香港教育制度的主流学校,而也可以细分为数类。
- 工业中学:提供传统的课程以外,也提供职业技能的训练,和文法中学一样,大部分学生也会参加公开考试。早期的工业中学不会开办预科,甚至高中课程。
- 职业先修学校:主要以实务科目代替传统科目,以给予部分不适合文法中学教育的学生提供职前训练等的学校。
- 高中课程
高中一至高中三
- 应用教育文凭(Diploma of Applied Education, DAE),前称“毅进文凭”
- 职业训练局青年学院职专证书(CVE)
- 职业训练局青年学院职专文凭(DVE),前称“中专教育文凭”[5]
- 职业训练局青年学院职专国际文凭(Vocational Baccalaureate, VB)[6]
- 教育局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
参考资料
- ^ 香港法例第279C章: 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
- ^ 香港法例第279D章: 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
-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 (PDF).
-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 職專文憑課程概覽.
- ^ 一文睇清職業訓練局(VTC)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