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决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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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择分(梵语:nirvedhabhāgīya),玄奘译为顺决择分,又称达分善根[1]、四殊胜善根、四善根、四加行,佛教术语,是说一切有部修行次第理论中的位阶之一,位于顺解脱分之后,见道之前[2]。由煖、顶、忍、世第一法,四个善根组成。
释义
《大毘婆沙论》记载:顺决择分即为顺圣道分,此四法亦名行谛、修治、善根:
“ |
问:此何故名顺决择分? |
” |
顺决择分,是指能带来圣道之果的四种善法[4]。其中,决择(nirvedha),是决断简择之意,意指圣道,是也就是见道、修道、无学道三者,以及能分别四圣谛之意。分(bhāga),可以译为分段、成分、部分,在此是指见道这一分。决择分(nirvedhabhāgīya)由这两个单字组成,代表着能够导向圣道的见道这一份,因此真谛将其译为决择分。
将“分”(bhāga)形容词化之后,成为bhāgīya,有“属于什么的”,“什么有关系的” ,“促成什么的”之意。也就是说,以这四善根为缘,“顺”这四个善根,可以导向“决择分”,因此玄奘将其译为顺决择分[5]。普光解释,这其中存在因果关系,顺着这四种善根是因,引向决择分,也就是见道,是果,因此译为顺决择分[6]。
内容
顺决择分善根,以五蕴为自性,皆是色界系[7],各有六种种性差别[8],四法依次为:煖(ūṣmagata)、顶(mūrdhan)、忍(kṣānti)和世第一法(laukikāgradharma)。
煖
在迦多衍尼子《发智论》中,“煖”法是少分信爱正法律,始能忍顺“圣所爱戒”[9]:
“ |
云何煖? |
” |
顶
“顶”法是小量信佛法僧[13],始能修习“四预流支”[14]:
“ |
云何顶? 云何顶堕? |
” |
忍
在对增上慢的论述中介入了“忍”法,即以前三预流支为加行,修习坚住无间,而得随顺四圣谛理或八圣道之善根:
“ |
如有一类,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由此因缘,得谛顺忍[20]。 |
” |
世第一法
并对是为见道根基的“世第一法”进行了详细阐述:
“ |
云何世第一法? 何故名世第一法? 世第一法,当言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耶? 何故此法,不应言欲界系耶?
何故此法,不应言无色界系耶?
世第一法,当言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耶? 世第一法,当言乐根相应?喜根相应?舍根相应耶? 世第一法,当言一心?多心耶? 何故此法,非多心耶?
世第一法,当言退?不退耶?
何故此法,定不退耶?
|
” |
由于《发智论》没有明确提及顺决择分和其中的“忍法”,有研究者认为这是妙音论师《生智论》等所补充[36]。在见道时,“世第一法”唯一念现前而得“正决定”、入“正性离生”,大众部和分别论者某部《舍利弗阿毘昙论》等,在见道之前,立相似相续之“世第一法”为“种性地法”[37]。
修行次第
说一切有部以菩提分法,特别是四念住为基础,建立了修行次地学说,顺决择分四法,在第一位初业地,和第六位见道之间,《大毘婆沙论》进行了解说:
“ |
问:何故名念住乃至道支耶?
……已说菩提分法,所以次第今当说。 问:何故先说四念住乃至后说八道支耶?
|
” |
后世论书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增广演绎。
注释与引用
- ^ 《阿毘昙毘婆沙论》卷3(世第一法品):“达分善根者,谓暖法,乃至世第一法。”
- ^
《大毘婆沙论》:“善根有三种,一、顺福分,二、顺解脱分,三、顺决择分。
顺福分善根者,谓种生人、生天种子。生人种子者,谓此种子,能生人中,高族大贵,多饶财宝,眷属圆满,颜貌端严,身体细渜,乃至或作转轮圣王。生天种子者,谓此种子,能生欲、色、无色天中,受胜妙果,或作帝释、魔王、梵王,有大威势,多所统领。顺解脱分善根者,谓种决定解脱种子,因此决定,得般涅槃。顺决择分善根者,谓煖、顶、忍、世第一法。……顺解脱分亦有六种,谓退法种性,乃至不动法种性。转退法种性顺解脱分,起思法种性顺解脱分。乃至转堪达种性顺解脱分,起不动法种性顺解脱分。转声闻种性顺解脱分,起独觉及佛种性顺解脱分。转独觉种性顺解脱分,起声闻及佛种性顺解脱分。若起佛种性顺解脱分已,则不可转极猛利故。” - ^
《阿毘昙毘婆沙论》:“此四种善根,所谓暖法、顶法、忍法、世第一法,名为达分,亦名观谛,亦名修治,亦名善根。
言达分者,无漏圣道,是达,此善根,随顺彼法,羽翼彼法,是彼法性分,故言达分。
观谛者,以无常等行,观谛察谛,故名观谛。
修治者,为求圣道及果,修治此身,除去秽恶,欲为法器,犹如农夫,为求子实,修治田地,除去恶草,彼亦如是,故名修治。
言善根者,圣道言善,涅槃言果,此诸法等,是彼初基,始立之本,故名善根。” - ^ 玄奘译《俱舍论》卷18:“顺决择分者,谓近能感圣道果善,即煖等四。”
- ^ 玄奘译《俱舍论》卷23:“依何义,建立顺决择分名?决,谓决断;择,谓简择。决断简择谓诸圣道,以诸圣道能断疑故,及能分别四谛相故;分,谓分段——此言意显所顺,唯是见道一分——决择之分,故得决择分名。此四为缘,引决择分,顺益彼故,得顺彼名,故此名为顺决择分。”
- ^ 《俱舍论记》:“顺是其因,决择分是果,从因及果为名,故此名为顺决择分。”
- ^ 《大毘婆沙论》:“如是四种顺决择分,谓:煖、顶、忍、世第一法。问:如是四种,自性云何?答:皆以五蕴为其自性。尊者妙音作如是说:顺决择分,有欲界系,有色界系。欲界系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顶;此二自性,唯有四蕴,欲界中,无随转色故。色界系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为世第一法;此二自性,皆具五蕴,色界中,有随转色故。如是说者:此四善根,皆是色界,定地、修地,行圣行法故,四自性,皆具五蕴。问:若此四种,皆色界系,云何建立四种别耶?答:此四善根,虽同色界,而有可动,有不可动;有有留难,有无留难;有可断,有不可断;有可虑,有不可虑;有可退,有不可退。诸可动、有留难、可断、可虑、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顶。诸不可动、无留离、无断、无虑、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为世第一法。故此四种,虽同色界系,五蕴为自性,而有差别。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亦尔。”
- ^ 《大毘婆沙论》:“煖、顶、忍、世第一法,各有六种种性差别,谓:退法种性,思法、护法、住法、堪达、不动法种性。此中转退法种性煖,起思法种性煖,乃至转堪达种性煖,起不动法种性煖;转声闻种性煖,起独觉或佛种性煖,转独觉种性煖,起佛或声闻种性煖,佛种性煖,定不可转。如说煖,说顶亦尔。转声闻种性忍,起独觉种性忍;非转声闻独觉种性忍,能起佛种性忍,所以者何?忍违恶趣,菩萨发愿生恶趣故;亦非转独觉种性忍,能起声闻种性忍,所以者何?忍不退故。……世第一法,六种种性,及三乘种性,皆不可转,一刹那故。”
- ^
《法蕴论》:“云何圣所爱戒?谓:无漏身律仪、语律仪、命清净,是名圣所爱戒。何故名为圣所爱戒?谓:诸佛及弟子名为圣,彼于此戒,爱慕欣喜,忍顺不逆,是故名为圣所爱戒。若能于此,劝励安立,当知是名方便、劝励、安立,令住圣所爱戒中。”
《大毘婆沙论》:“云何律仪(sajvara)?谓:有七种,即离断生命,乃至离秽杂语。” - ^ 《大毘婆沙论》:“云何煖?答:若于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爱,即信名爱故,名信爱。于正法中,有信爱者,说缘道谛信;于毘奈耶中,有信爱者,说缘灭谛信。问:此煖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缘四圣谛,何故此中,但说缘灭、道谛,非苦、集耶?答:依胜说故,谓:四谛中,灭、道是胜,出生死故。……问:诸于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爱者,彼皆得煖耶?答:不尔。所以者何?煖是色界定地、修地,十六行相所摄善根。此中说有如是信爱,非余信爱,故言不尔。……问:此煖善根,殊胜微妙,住寂静地,世尊何故名少分耶?答:此于所余顺决择分,最微小故,得少分名。”
- ^
《阿毘昙毘婆沙论》:“彼作经者,引经为证,如说:‘佛告马师、满宿比丘,我有四句法,当为汝说,为欲知不?当恣汝意。彼二人言:我等今者,便为非器,何用知为。……世尊告言:远离我法,愚痴人,于我正法、毘尼中,乃至无有少许暖法。’”
《大毘婆沙论》:“此经文句,虽已隐没,而作论者,以愿智力,引之为证,即彼经中:‘世尊先告马师、井宿二苾刍言:吾当为汝说四句法,汝欲知不?当恣汝意。二苾刍言:我今何用,知尊法为。……由此,世尊复作是说:此二愚人,离我正法及毘奈耶,譬如大地去虚空远,此二愚人,于我正法、毘奈耶中,无少分煖。’” - ^
《阿毘昙八犍度论》:“云何暖法?答曰:于正法中,起慈欢喜,如世尊说:‘马师比丘、满宿比丘,此二痴人,于我法中,无有毫厘暖法。’”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名煖?答:智于境转,故有胜智煖生,能烧诸烦恼薪,故名为煖,犹如钻火,上下相依有火,煖生能烧薪等。……尊者妙音作如是说:依求解脱,有善根生,是圣道日前行、前相,故名为煖;如日将出,明相先现。复次、依求解脱,有善根生,是圣道火前行、前相,故名为煖;如火将然,烟为前相。” - ^ 《法蕴论》:“尔时世尊,告苾刍众:若诸有情,汝言教信心听受,能奉行者,汝当哀愍,方便劝励,安立令住四证净中,何等为四?谓: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所爱戒。”
- ^ 《法蕴论》:“‘尔时,世尊告苾刍众:有四种法,若正勤脩,是人名为多有所作,何等为四?谓: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汝等苾刍,应如是学。’……若能亲近供养善士,便闻正法。闻正法已,便能如理观深妙义。如理观察深妙义已,便能进脩法、随法行。既精进脩法、随法行,便得趣入正性离生,如山顶上。……既得趣入正性离生,便名已生八支圣道,谓正见等,如前已说。如是四种,名预流支。”
- ^ 《大毘婆沙论》:“问:此顶善根,十六行相,观四圣谛,何故世尊为摩纳婆说信三宝?答:彼于三宝,愚惑不信,然三宝希有,难可值遇,欲令信解,故为说之。有说:彼摩纳婆,为苦所逼,欲求出要,来诣佛所,说是颂言:‘为苦所逼诸众生,不知出要来诣佛,唯愿为说除众患,如热所逼入凉池。’出苦之要,无过三宝,故佛为说于三宝信。……”
- ^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此信名小量耶?尊者妙音作如是说:欲界名小,以下劣故,此在欲界故,名小量。……应作是说:此顶但应名小量信,在可退位,乐观宝故。此中于佛、僧,生小量信者,说缘道谛信;于法,生小量信者,说缘灭谛信。问:此顶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缘四圣谛,何故此中,但说缘灭、道谛,非苦、集耶?答:依胜说故,谓:四谛中,灭、道是胜,出生死故。……”
- ^
《阿毘昙八犍度论》:“云何顶法?云何顶法退?答曰:譬如漏一刻顷,欢喜向佛法僧,如世尊言与十六婆罗门说,诸摩那,如漏一刻顷,欢喜向佛法僧,是谓顶法。……”
《大毘婆沙论》:“云何顶?答:于佛、法、僧,生小量信。问:何故名顶?答:如山顶故,谓:如山顶,人不久住,若无诸难便过此山,更至余山,若有诸难,即还退下;如是行者,至顶位中,必不久住;若无诸难,便进至忍,若有诸难,还退住煖。……尊者妙音作如是说:顺决择分总有二种,一、欲界系,二、色界系。欲界系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顶。色界系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于欲界顺决择分中胜故,名顶。彼不应作是说,此四皆是定地、修地,行圣、行相,色界法故。应作是说:顺决择分总有二种,一、可退,二、不可退。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顶。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于可退顺决择分中胜故,名顶。” - ^ 《法蕴论》:“云何名为‘如理作意’?谓:从善士闻正法已,内自庆慰,欢喜踊跃。……彼由如是内自庆慰,欢喜踊跃,引摄其心,随摄等摄,作意发意,审正观察,深妙句义,如是名为‘如理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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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蕴论》:“云何名为‘法、随法行’?谓:彼旋环如理作意,审正观察,深妙义已,便生出离远离所生,五胜善法,谓:信、精进、及念、定、慧。彼于自内所生,出离远离所生,五胜善法,脩习坚住无间,脩习增上加行,如是名为‘法、随法行’。精进修行‘法、随法行’,便得趣入正性离生。”
“法、随法行者,谓:涅槃名法,八支圣道名随法,佛弟子众,于此中行,名法、随法行。又、别解脱名法,别解脱律仪名随法,佛弟子众,于此中行,名法、随法行。又、身律仪、语律仪、命清净名法,受持此法名随法,佛弟子众,于此中行,名法、随法行。”
《大毘婆沙论》:“此中信佛菩提,乃至信善施设道谛,皆共显示‘法、随法行’。此及前三,即是显示‘四预流支’。” - ^
《大毘婆沙论》:“此中如有一类者,谓修顺决择分者。
亲近善士者,谓亲近善友,善友谓佛及佛弟子,令修善法得利乐故。
听闻正法者,毁此流转,赞叹还灭,引胜行教,名为正法,彼能属耳,无倒听闻。
如理作意者,谓厌恶流转,欣乐还灭,正思所闻,趣修胜行。
由此因缘者,谓由前三为加行故。
得谛顺忍者,谓顺决择分善根中忍,此忍随顺四圣谛理,或顺圣道故,名谛顺。” - ^ 《大毘婆沙论》:“现观者,谓见道;此忍近彼故,名为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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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婆沙论》:“忍、乐、显了,是忍异名,皆为显示、观察、法忍。”
《阿毘昙毘婆沙论》:“犹如有一,亲近善知识,……从其闻法,……内正思惟,……如法修行,……得于顺忍,……依此四须陀洹枝故,于苦,有忍、有欲、有说。” - ^
《阿毘昙八犍度论》:“如一(非辟),与善知识相得,从其听法,内思惟,得顺苦忍。彼苦是苦,忍欲意喜。……如一,与善知识相得,从其闻法,内思惟,得顺尽忍,彼尽是尽,忍欲意喜。……”
《大毘婆沙论》:“问:尊者何故覆相说忍,而不彰显广说忍耶?答:……尊者此中,彰显广说世第一法,隐略说忍,于顶及煖,显略而说。……何故此忍,独名顺谛,非煖、顶耶?答:亦应说顺谛煖,顺谛顶,而不说者,当知此是有余之说,义皆有故。复次、言顺谛者,谓:极随顺圣谛现观;忍极随顺圣谛现观,煖、顶不尔故,偏说忍。复次、忍邻近见道,煖、顶不尔故。复次、忍与见道相似,煖、顶不尔故,谓:见道位,唯法念住恒现在前,忍位亦尔;煖、顶不然,谓:彼初位,虽但起法念住,而增进位,亦得起余三念住故。复次、忍位,必有不出意乐,趣入圣道,煖、顶不尔故。复次、修观行者,于忍位中,乐别观谛;于顶位中,乐别观宝;于煖位中,乐别观蕴故。……” - ^
《阿毘昙八犍度论》:“云何世间第一法?答曰:诸心、心法,次第越次取证,此谓世间第一法。”
《增一阿含经·结禁品·九经》:“比丘!十想之中,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最为第一,所以然者?其有修行不可乐想,持信奉法,此二人,必越次取证。”
《阿毘昙毘婆沙论》:“云何世第一法?答曰:于诸心、心数法,次第得正决定,是名世第一法。” - ^
《阿毘昙毘婆沙论》:“或有说者:于诸五根,次第得正决定,是名世第一法。问曰:谁作此说?答曰:旧阿毘昙人说。”
《大毘婆沙论》:“有作是说:‘若五根,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问:谁作此说,答是旧阿毘达磨者说。问:彼何故作此说?答:为遮余部,故作是说,不必唯说五根为性,谓分别论者执:信等五根唯是无漏,一切异生悉不成就。……旧阿毘达磨者说:世第一法,以五根为自性。世第一法,在异生身故,知五根亦通有漏,异生定不成有为无漏故。……
有说:此是犊子部宗,彼部师执:世第一法,信等五根,以为自性。唯此五根,是自性善,余杂此故,亦得善名。由此五根,建立一切贤圣差别,不由余根。……今应问彼:若唯五根是自性善?所余善法自性是何?若谓:彼是不善、无记,杂五根故,亦名善者;如是五根,与彼相杂,何故不名不善、无记?然信等五,与所余法,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缘,一起一住,一灭一果,同一等流,同一异熟;而言:五根是自性善,余相杂故,假立善名;但顺妄情,不应正理,勿有此过故,应说言:世第一法,根、非根性。” - ^
《大毘婆沙论》:“尊者法救作如是言:‘诸心、心所,是思差别故,世第一法,以思为自性。’尊者觉天作如是说:‘诸心、心所,体即是心故,世第一法,以心为自性。’彼二尊者作如是言:‘信等思、心,前后各异,无一并用;信等五根,为等无间,入见道者,约容有义;故作是言:信等五根,能入见道;谓:或有用信思、信心,为等无间,入于见道,乃至或用慧思、慧心,为等无间,入于见道。’
若尔,应用不相应法,为等无间,入于见道。彼作是言:许亦何失?如仁宗说:‘心体前后,虽不相应,而有所缘,能为无间,入于见道。’我宗亦尔:‘信等思、心,虽复自体无相应义,而有所缘,能为无间,入于见道。’
斯有何失?有大过失,所以者何?若信思、心,为等无间,入见道者,既无精进及念、定、慧,应有懈怠、忘念、散乱、恶慧,能入见道,如是乃至,若慧思、心,为等无间,入见道者,既无有信、精进、念、定,应有不信、懈怠、忘念、散乱,能入见道,如是岂不成大过失?
为遮如是种种异执故,复说言:于此义中,若心、心所法,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于此义中者,谓:……尊者迦多衍尼子,欲显自宗,世第一法,以根、非根,相应、俱有,心、心所法,为其自性。” - ^
《阿毘昙毘婆沙论》:“得‘正决定’者,见道是也。问曰:一切圣道,是正决定,何故独称见道是也?答曰:或有说者:诸烦恼,令众生,善根不熟,爱润增长,染著不离;彼见谛道,能令众生,善根成熟,干竭爱水,离诸染著,不作覆障,不为所坏,不杂余心,是故见道名正决定。或有说者:众生根熟,入于圣道,是故见道名正决定。复有说者:拔烦恼根,入于圣道,是故见道名正决定。复有说者:舍五人种,入八人性,是故见道名正决定。或有说者:扶持长养,名正决定;犹如牛马,因于水草,长养性命;一切圣人,因于见道,长养慧命,是故见道名正决定。或有说者:此法解缚,永更不系,是故见道名正决定。或有说者:正必定义,是决定义,自有决定而非正,所谓邪定,是故必定名正决定。或有说者:相应如法义,是决定义;见道相应如法故,名正决定。”
《大毘婆沙论》:“能入‘正性离生’者,谓:此心、心所法,能入见道。问:一切圣道,皆是正性,亦是离生,何故此中独说见道?答:一切烦恼,或诸贪爱,令诸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诸有,润合起过,虽皆名生;而见所断,于此所说生义增上,见道能为毕竟对治,是故见道独说离生。诸不正见,要由见道,能毕竟断,故名正性。世第一法,无间引起,故说能入正性离生。复次、一切烦恼,或诸贪爱,……皆名为生;见道起已,摧彼势力,令不复为增上生过,由此见道独名离生。……由此义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说:诸有情类,善根成熟,能入见道,是故见道名为离生。复次、见所断惑,令诸有情堕诸恶趣,受诸剧苦,……是故此惑说名为生;见道能灭故,名离生。……复次、有身见等,刚强难伏,……说名生;见道能灭故,名离生。……复次、此中生名,显异生性,能起暴恶诸惑业故;见道舍彼故,说离生。……复次、见修所断,诸烦恼聚,展转相助,引无穷生;见道起已,摧彼势力,令不能招无穷生过,是故见道独谓离生。……复次、异生身中,烦恼恶业,极不调顺故,说为生;诸瑜伽师,于此沦没;见道拔彼,置圣位中故,名离生。……复次、见所断惑,犹如根栽,生无穷过;见道永拔故,名离生。
有余师说:此文应言,入‘正性决定’,所以者何?谓:于此时,从不定聚出,入正定聚故。复次、行者尔时,舍邪定聚所依异生性,入正定聚所依见道,是故名为入正性决定。复次、行者尔时,舍五同分,入八同分;五同分者,谓:诸异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五无间故;八同分者,谓:诸圣者所有同分,依彼能得四向、果故。彼于尔时,舍邪定分,入正定分,是故名入正性决定。复次、所入见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决定。……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有诵名入‘正性离生’,谓:诸圣道永灭颠倒故,名正性;离隔生故,复名离生,谓:无始来,见、修所断,二分烦恼,展转和合,作诸恶事,性刚强故,说名为生。见道起已,断彼一分,令彼展转永乖离故。世第一法,为此一分等无间缘故,名为入。有诵名入‘正性决定’,谓:见道位,无漏相续,必无余隔故,名决定。后位不然,余如前说。” - ^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作此论?答:……复次、为止他宗差别执故。谓大众部执:世第一法,通欲、色界系,所以者何?彼谓:若地有现观边诸世俗智,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犊子部执:世第一法,通色、无色界系,所以者何?彼谓:若地有诸圣道,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化地部执:世第一法,通三界系,所以者何?彼谓:若地有尽智时、所修善根,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法密部执:世第一法,通三界系及不系,所以者何?彼谓:如是世第一法,既名世故,通三界系;名第一故,亦通不系。即彼部中复有别执:世第一法,非三界系,亦非不系,所以者何?彼谓:如是世第一法,名第一故,非三界系;以名世故,亦非不系。为止如是他宗别执,显示己宗,故作此论。”
- ^ 《大毘婆沙论》:“此中前门显:苦法智忍,但缘欲界。后门显:世第一法,与苦法智忍,同一所缘故,彼定非无色界系,以无色定,有除色想,必不缘下有漏色故。除色想定,在四无色,及彼上三近分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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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婆沙论》:“问:何故显示世第一法在三地耶?答:为止余部执:此善根,唯在一地。谓或有执:世第一法,唯有寻有伺,有相,有警觉,非等引,属异生,缘诸行。唯有寻有伺者,思构转故;有相者,缘名起故;有警觉者,有功用故;非等引者,相续转故;属异生者,异生得故;缘诸行者,缘有为故。为止彼执,显:此善根,通在三地。……
若依未至定,入正性离生,彼修一地见道,一地世第一法,二地现观边世俗智。若依初静虑,入正性离生,彼修二地见道,一地世第一法,三地现观边世俗智。若依静虑中间,入正性离生,彼修三地见道,一地世第一法,四地现观边世俗智。若依第二静虑,入正性离生,彼修四地见道,一地世第一法,五地现观边世俗智。若依第三静虑,入正性离生,彼修五地见道,一地世第一法,六地现观边世俗智。若依第四静虑,入正性离生,彼修六地见道,一地世第一法,七地现观边世俗智。……
问:何故见道,修自、他地,世第一法,唯修自地耶?答:……复次、见道由三缘故修:一、因长养故,二、同办事故,三、同对治故。因长养者,谓:六地见道,展转为因。同办事者,谓:上地见道,所应作事,下地见道,亦能办之。同对治者,谓:上地见道,所对治惑,下地见道,亦能对治。修道亦以如上所说三缘故,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非因长养,诸地不能互为因故。亦非同办事,于烦恼断,不能证故。亦非同对治,以不能永断诸烦恼故。……复次、世第一法,依异生身,异生身法不修他地。见道,唯依圣者身,圣者身法,修自他、地故。
问:世第一法,与现观边诸世俗智,同是有漏,何故彼智,自、他地修,世第一法,唯修自地?答:现观边世俗智,是见道眷属,依见道修,如见道修自、他地,彼智亦尔;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复次、现观边世俗智,依圣者身,圣者能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复次、现观边世俗智,依随信随法行身,彼能具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复次、现观边世俗智,有冤敌,无势力;有冤敌故,自他、地修;无势力故,依他力修;世第一法,无冤敌,有势力;无冤敌故,唯修自地;有势力故,依自力修。复次、现观边世俗智,不用功得,随见道力,自他地修。世第一法,用功而得,是故唯能修于自地。……
问:何故六地,所起见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答:上地法胜,现在前时,则能修下;下地法劣,现在前时,不能修上。……复次、下能办上事故,上须修下;上不能办下事故,下不修上。……
如是见道,为欲对治见所断惑,安布六地:一、未至定,乃至第六、第四静虑。若依未至定,入正性离生,未来唯修一地见道,即能永断见所断惑,其余五地,无事而住。若依初静虑,入正性离生,未来便修二地见道,相助永断见所断惑,其余四地,无事而住。若依静虑中间,入正性离生,未来便修三地见道,相助永断见所断惑,其余三地,无事而住。若依第二静虑,入正性离生,未来便修四地见道,相助永断见所断惑,其余二地,无事而住。若依第三静虑,入正性离生,未来便修五地见道,相助永断见所断惑,第四静虑无事而住。若依第四静虑,入正性离生,未来便修六地见道,相助永断见所断惑。故依上地,能修于下,依彼下地,不能修上。” - ^ 《大毘婆沙论》:“先已说,彼非欲界系,即知不与忧、苦相应,是故唯依三根作论。……云何乐根相应?答:若依第三静虑,入正性离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第三静虑,世第一法,或乐根相应,或不相应。乐根相应者,谓: 除乐根,余心心所法。不相应者,谓:即乐根,及随心转色,心不相应行。今且说余心心所法故,说彼与乐根相应。云何喜根相应?答:若依初、二静虑,入正性离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舍根相应?答:若依未至、第四静虑,入正性离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 ^ 《大毘婆沙论》:“问:故作此论?答:虽已说彼相应差别,而未显示现前多少,今欲显示:唯一刹那,故作斯论。复次、为欲遮遣他宗义故,如分别论者执:世第一法,相续现前;彼说相续总有三种:一、时相续,二、生相续,三、相似相续;世第一法,虽无前二,而有后一。今欲遮遣彼所执义,显:世第一法,唯一念现前。……由此因缘,故作斯论。”
- ^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作此论?答:……复次、为止他宗显正义故,谓或有执:世第一法,亦有退者。为止彼意,显示:此法决定不退,故作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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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智论》:“又世尊说:‘大目干连!底沙梵天,不说第六无相住者耶?’云何名第六无相住者耶?答:随信行、随法行,名为第六无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无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设,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广说乃至,若道类智忍,以此无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设,在此在彼,故名第六无相住者。”
《大毘婆沙论》:“问:云何得知随信、法行,名为第六无相住者?答:一切圣者,总有七种,底沙梵天,已说五种,未说随信、随法行者故,知此二合为第六无相住者。” - ^ 《阿毘昙八犍度论》:“复次、世间第一法,苦法忍中间,彼无有一法疾于心者,当于尔时,无能制者,不得思惟。”
- ^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尊者论初先说世第一法?……若依顺决择分先后次第而说者,应先说煖,次顶,次忍,然后应说世第一法,如尊者妙音《生智论》说:‘云何煖?云何顶?云何忍?云何世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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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一阿含经·九众生居品·七经》:“今有九种之人,离于苦患,云何为九?所谓:向阿罗汉,得阿罗汉,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须陀洹,得须陀洹,种性人(gotrabhū)为九。”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性地法者,即世第一法,如毗婆沙第三卷说。此说:从发心,乃至第一法,皆说有退;以世第一法,多念相续故,便有退;非退初果时,其亦随退,今名为退;未至初果,住性地时,便有退故。”
《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人品》:“云何性人?若人,次第住凡夫胜法,若法即灭,上正决定,是名性人。”
《大毘婆沙论》:“他于此世第一法,起多诽谤。……于名起诽谤者,谓或有说:此名种性地法,不应名世第一法。” - ^ 《阿毘昙毘婆沙论》:“已总说助道法所以,今当各各别说所以,何故名念处耶?答曰:分别聚义,是念处义,聚名五取阴,若欲分别,应以念处。而烧然义,是正断义。积聚义法义,是如意足义。增上胜义,是根义。不可坏义,是力义。觉知义,是觉支义。求觅义,是道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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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四二经》:“世尊告诸比丘:有七处善、三种观义。尽于此法,得漏尽,得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身作证,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云何比丘七处善?比丘!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灭道迹,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如是受、想、行、识,识集、识灭、识灭道迹,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云何三种观义?比丘!若于空闲、树下、露地,观察阴、界、入,正方便,思惟其义,是名比丘三种观义。”
《大毘婆沙论》:“若顺次第,说诸功德者,应先说不净观,或持息念等,次说念住,次说三义观,次说七处善,次说煖,次说顶,次说忍,然后应说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论》:“问:修煖加行,其相云何?答:以要言之,三慧为相,谓: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问:云何修习闻所成慧?答:- 修观行者,或遇明师,为其略说诸法要者,……或自读诵:素怛缆藏,毘奈耶藏,阿毘达磨藏,令善熟已,作如是念:……三藏所说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处,五蕴。
- 作是念已,先观察十八界,彼观察时,立为三分,谓: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谓:此名眼界,乃至此名意识界。自相者,谓:此是眼界自相,乃至此是意识界自相。共相者,谓:十六行相,所观十八界,十六种共相。彼缘此界,修智、修止。
- 于十八界,修智、止已,复生厌倦,作如是念:此十八界,即十二处,故应略之入十二处。……
- 于十二处,修智、止已,复生厌倦,作如是念:此十二处,除无为即五蕴故,应略之入于五蕴。……
- 于五蕴,修智、止已,复生厌倦,作如是念:此五蕴,并无为,即四念住故,应略之入四念住。……
- 于四念住,修智、止已,复生厌倦,作如是念:此四念住,除虚空非择灭,即四圣谛故,应略之入四圣谛。……
- 于四圣谛,修智、止时,如见道中,渐次观谛,谓:先别观欲界苦,后合观色、无色界苦;先别观欲界集,后合观色、无色界集;先别观欲界灭,后合观色、无色界灭;先别观欲界道,后合观色、无色界道。如是观察四圣谛时,犹如隔绢,观诸色像。
《顺正理论》:“求见圣谛,初业地中,所习行仪,极为繁广,欲遍解者,当于众圣所集,观行诸论中求。” -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初业位中,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用胜故,说念住增。”
- ^ 《大毘婆沙论》:“初煖,缘三谛,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四行相;俱同类修,非不同类。缘灭谛,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亦唯修法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四行相;亦同类修,非不同类。所以者何?非初观蕴灭,能修缘蕴道故。增长煖,缘三谛,四念住随一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此同类修,亦不同类;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行相。缘灭谛,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行相。”
-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煖法位中,能证异品,殊胜功德;用勤胜故,说正断增。”
- ^ 《大毘婆沙论》:“初顶,缘四谛,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行相。增长顶,缘三谛,四念住随一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行相。缘灭谛,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行相。”
-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顶法位中,能持胜善趣,无退德;定用胜故,说神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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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六五二经》:“若比丘,于此五根,若利、若满足,得阿罗汉。若软、若劣,得阿那含。若软、若劣,得斯陀含。若软、若劣,得须陀洹。满足者,成满足事;不满足者,成不满足事;于此五根,不空无果。若于此五根一切无者,我说彼为外道凡夫之数。”
《杂阿含经·六五三经》:“若比丘,于彼五根,增上明利,满足者,得阿罗汉俱分解脱。若软、若劣者,得身证。于彼若软、若劣,得见到。于彼若软、若劣,得信解脱。于彼若软、若劣,得一种。于彼若软、若劣,得斯陀含。于彼若软、若劣,得家家。于彼若软、若劣,得七有。于彼若软、若劣,得法行。于彼若软、若劣,得信行。……如是,满足者,作满足事;减少者,作减少事;彼诸根,则不空无果。若无此诸根者,我说彼为作凡夫数。” - ^ 《大毘婆沙论》:“初及增长忍,缘四谛,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行相。”
-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故,说根增。”
- ^ 《大毘婆沙论》:“世第一法,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四行相;唯同类修;非不同类。”“依根本静虑,起煖等者,现身必入正性离生,所以者何?彼由圣道,引煖等故。依未至定、静虑中间,起煖等者,此则不定,所以者何?彼由煖等,引圣道故。”
-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故,说力增。”
外部链接
- 周含柔〈四善根之名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周含柔〈说一切有部的世俗道断惑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