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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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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春
Charles Chan
大埔民政事务专员
任期
2003年12月8日—2006年2月28日
区议会主席张学明 郑俊平
前任吕建勋
继任潘太平
九龙城民政事务专员[注 1]
任期
1997年4月25日—2000年10月31日
区议会主席邓宝匡 梁庭
前任叶采芊
继任锺沛康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陈贵春
Charles Chan Kwai-chun

(1965-10-26) 1965年10月26日59岁)
公民权 英国
 香港
母校香港中文大学
哈佛大学
伦敦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职业大律师
公务员

陈贵春(英语:Charles Chan Kwai-chun,1965年10月26日),香港大律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兼任教授,曾任香港公务员。他在1989年加入香港政府任职政务主任,在2005年12月8日起出任大埔民政事务专员,其后因被下属投诉违反纪律而在2007年1月离职。其后投身法律界,于香港英国获认许为大律师

早年生活

陈贵春在1965年10月26日出生,及后在香港中文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1]

公务员生涯

大埔民政事务处张贴的许愿树告示板

陈贵春于1989年加入香港政府,担任政务主任,先后在卫生福利科政务总署市政总署电讯管理局部门及决策科工作。1997年4月,他在助理工商司任上晋升为高级政务主任,并于4月25日出任九龙城政务专员,接替调往荃湾区叶采芊[2]随着主权移交,该职务在1997年7月改称为九龙城民政事务处专员,[3][4]直至2000年11月由锺沛康接替。[5]九龙城区卸任后,陈贵春返回政府总部担任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参与了平等机会委员会修订《性别歧视条例》和《残疾歧视条例》等立法工作。[6][7]

在2003年7月,担任旅游事务助理专员的陈贵春于立法会财委会解释“旅游发展助理训练计划”的拨款安排。[8]他此后获派往美国哈佛大学修读高层领导发展课程,并于当年12月8日接替吕建勋出任大埔民政事务专员[9]出掌大埔区后,陈贵春于2003年12月12日获委任为官守太平绅士[10]

2005年2月12日,即农历新年正月初四,其中一棵林村许愿树的部分支干突然而塌,压伤了两名正在许愿的市民。[11]陈贵春迅速处理事件,呼吁市民切勿向许愿树掷宝牒,并派承办商清理树上的宝牒。[12]

缺勤争议

2005年,时任大埔民政事务助理专员[注 2]分别致函民政事务总署公务员事务局、多名立法会议员大埔区议员,投诉其上司陈贵春工作懒散,屡次在办公时间缺勤,并详列缺席时段。陈贵春被发现在两个半月内至少有八天在无事先请假下缺勤,而且每日严重迟到,以及在周六长周末旷工。陈亦被投诉滥用政府车辆作私人用途,包括要求司机接载他由办公室返回位于九龙擎天半岛的寓所,以及处理私人事务、接载其妻子等。事件曝光后,有当区的区议员表示多次在办公时间在街上遇见陈贵春,而陈也甚少出席议员在周末或假日举办的活动。[13][14]

民政事务总署接获举报后,初步发现投诉信内容可信,随即委派副署长展开调查。[注 3][13]陈贵春亦自行提出休假,其大埔民政事务专员职务一度由北区民政事务专员黄汉豪跨区兼署理,[15]直至2006年3月1日方正式由潘太平接替。[16]调查近一年后,公务员事务局在纪律聆讯中裁定陈贵春确有违规,陈贵春遂于2007年1月正式离开政府。[13][14]

法律生涯

陈贵春在政府工作期间积极进修,于伦敦大学完成法律学士学位后,于1993年在香港英国获认许为大律师[17]2001年,陈贵春在民法学王利明的指导下,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完成民商法学硕士课程。[18][19][20]

离开政府后,陈贵春转投法律界,成为执业大律师,并于2012年加入夏悫大律师事务所,专长包括行政法、宪法、仲裁、商法及公司法。[17]他同时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委员,[21]以及《建筑物条例》第45条所规定的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22]

殊衔

备注

  1. ^ 1996年6月30日前称为九龙城政务专员
  2. ^ 报导原文指陈贵春是被一名同属政务职系的下属举报,而在大埔民政事务处的编制内,大埔民政事务助理专员是他唯一一名同属政务职系的下属。[13]
  3. ^ 报导原文指民政事务总署委派了首长第三级以上官员展开调查。按照民政事务总署编制,两名由首长级乙级政务官担任的副署长是该署唯二属于首长级薪级第三级的官员,故只有副署长能受署长委派。[13]

参考资料

  1. ^ 香港政府布政司署铨叙科. 香港政府政務職系名錄 一九九二年. 香港: 香港政府. 1992-07-01: 9. 
  2. ^ 新聞公報 | 90年代 | 1997年4月 | 中文版. [2024-12-11]. 
  3. ^ 新聞稿 - 平等機會委員會. www.eoc.org.hk.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6). 
  4. ^ 九龍城區道路安全運動. www.info.gov.hk. [2024-12-12]. 
  5. ^ 新任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履新. www.info.gov.hk. [2024-12-12]. 
  6. ^ 立法會CB(2)1672/00-01號文件 (PDF). 香港立法会. 2001-02-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7-12). 
  7. ^ 立法會CB(2)1278/01-02號文件 (PDF). 香港立法会. 2002-02-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12-12). 
  8. ^ 立法會FC150/02-03號文件 (PDF). 香港立法会. 2003-07-0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04). 
  9. ^ 新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履新. www.info.gov.hk. [2024-12-12]. 
  10. ^ 第 8764 號公告 太平紳士條例 ( 第 510 章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03, 7 (5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3). 
  11. ^ 梁铭康, 吕凝敏. 【許願樹「塌樹」】重訪退役真樹 05年塌枝重創 養傷至今未復元. 香港01. 2019-02-07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2) (中文(香港)). 
  12. ^ 政府籲勿擲寶牒往許願樹. www.news.gov.hk. [2024-12-12].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民政專員土皇帝政府縱容濫權. 太阳报网页. 2007-03-02 [2024-12-12]. 
  14. ^ 14.0 14.1 民政專員陳貴春涉蛇王. 东方日报网站. 2005-12-15 [2024-12-12]. 
  15. ^ 大埔区议会. 大埔區議會2006年度第一次會議記錄. 大埔区议会会议记录. 2006 [2024-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6). 
  16. ^ 新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履新(附圖). www.info.gov.hk.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02). 
  17. ^ 17.0 17.1 Charles Chan K. C. | Harcourt Chambers. www.harcourtchambers.com. 2019-12-12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2) (美国英语). 
  18. ^ Charles Chan. 陈贵春官方领英专页. 
  19. ^ Professor Charles CHAN KC | School of Law. www.cityu.edu.hk. [2024-12-12]. 
  20. ^ 香港律師會會刊 (PDF). 香港律师会会刊. 2014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12-12). 
  21. ^ 星岛日报.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與內地青年律師法學院學生會面,介紹行業自我監管機制. std.stheadline.com. 2024-07-30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2) (中文(香港)). 
  22. ^ 发展局 (www.devb.gov.hk). 成員名單. 上诉审裁小组,《建筑物条例》.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1) (中文(香港)). 
  23. ^ 太平紳士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a)條獲委任的人士).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01-01-19 [2001-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12-06). 
政府职务
前任:
叶采芊
九龙城政务专员
1997年4月25日-1997年6月30日
继任:
自己
九龙城民政事务专员
前任:
自己
九龙城政务专员
九龙城民政事务专员
1997年7月1日-2000年10月31日
继任:
锺沛康
前任:
吕建勋
大埔民政事务专员
2003年12月8日-2006年2月28日
继任:
潘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