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聪富
陈聪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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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2年(61—62岁) 台湾台中县沙鹿镇北势里 |
职业 | 律师、大学教师、学者 |
学术背景 | |
教育程度 | 法学博士 |
母校 | 纽约大学 |
学术工作 | |
学科 | 法律 |
主要领域 | 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及医疗法 |
陈聪富(1962年—),台湾台中人,法律学者,任教于国立台湾大学,曾兼任该校学务长、法务长、法律学院院长等职。
生平
陈聪富家族世代务农,祖籍福建省泉州府惠安县。他于1962年生于台中县沙鹿镇北势里,先后自台中市沙鹿区北势国民小学、台中师专毕业。[1]因家境清寒,求学时期半工半读,曾到工地做绑钢筋的临时工。[2]
师专毕业后,插班进入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就读,以第一名毕业,1987年应届通过律师高考(第一名)及司法官特考(第二名)。1990年,获得同校法学硕士学位,并考取台大法研所博士班,隔年于台北市开设鼎律联合法律事务所执业。[1]
1992年,得到教育部公费资助赴美国进修,1994年获哈佛大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纽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返国后,回到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任教。截至2022年为止,为该校讲座教授。[3]。
陈聪富曾兼台湾大学学务长、法务长、法律学院院长等职。担任学务长期间,居间协调参与太阳花学运及台湾同性婚姻运动的学生;担任法律学院院长时,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科目采计纳入毕业学分,以促进跨领域学习。后来接掌甫成立的台湾大学法务处,为该校首位法务长。[4]2022年参加台湾大学校长遴选,提出学费依家庭收入分级、减少必修学分、增置专任研究人员等政见[4],但未通过第一阶段遴选。
陈聪富与妻子育有三个女儿。[5]
学术
陈聪富研究专长领域在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及医疗法,著有《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侵权归责原则与损害赔偿》、《侵权违法性与损害赔偿》及《医疗责任的形成与展开》等学术专论。[3]
参考来源
- ^ 1.0 1.1 王仲孚 (编). 沙鹿鎮志. 台中县: 台中县沙鹿区公所. 1994: 679 [2023-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 ^ 台大校長候選人陳聰富提學費分級 消滅教育不平等. 中央通讯社. 2022-08-16 [2022-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4) (中文(台湾)).
- ^ 3.0 3.1 陳聰富 臺大講座教授.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2023-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4).
- ^ 4.0 4.1 林晓云. 台大校長遴選 語出驚人 陳聰富:大學學費多寡應看家庭收入.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22-08-16 [2023-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7) (中文(台湾)).
- ^ 因為我愛你: 第一屆臺大優良導師的故事. 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