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拟
陈拟(503年—560年),字公正,吴兴郡长城县(今浙江长兴)人[1],南北朝南梁官员,南陈宗室、官员[2][3]。
陈拟是陈武帝陈霸先的从子,他年少孤苦贫穷,个性正直、记忆力强。陈霸先征讨交趾,他跟随;之后陈霸先讨伐侯景时任命陈拟为罗州刺史,与胡颖共同处理事务,接应军粮。陈霸先镇守朱方,他担任步兵校尉、曲阿县令。绍泰元年(555年),授命为贞威将军、义兴太守;到次年(556年)入朝当卫尉,除授员外散骑常侍、明威将军、雍州刺史,监督南徐州[2][3]。
陈武帝建立陈朝后,陈拟在永定二年(558年)获封永修县开国侯,食邑五百户,不久担任轻车将军,兼南徐州刺史,员外散骑常侍如故。同年改授通直散骑常侍、中领军;至永定三年(559年)以本官监南徐州[4][5]。陈文帝继位,陈拟获任命为丹阳尹、常侍如故,后来因事被连坐免官,以平民身份知郡,很快就恢复本职。天嘉元年(560年)他去世,虚岁五十八,赠领军将军,丧事的用品都由朝廷共给,谥定。次年(561年)配享高祖庙廷,儿子陈党嗣爵[6][7]。
引用
- ^ 《陈书·卷一·本纪第一》:高祖武皇帝讳霸先,字兴国,小字法生,吴兴长城下若里人……
- ^ 2.0 2.1 《陈书·卷十五·列传第九》:陈拟字公正,高祖疏属也。少孤贫,性质直彊记。高祖南征交趾,拟从焉。又进讨侯景,至豫章,以拟为罗州刺史,与胡颖共知后事,并应接军粮。高祖作镇朱方,拟除步兵校尉、曲阿令。绍泰元年,授贞威将军、义兴太守。二年,入知卫尉事,除员外散骑常侍、明威将军、雍州刺史,资监南徐州。
- ^ 3.0 3.1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永修侯拟字公正,陈武帝之疏属也。少孤贫,质直强记。武帝南征交址,拟从焉。梁绍泰二年,除员外散骑常侍、明威将军,以雍州刺史资,监南徐州事。
- ^ 《陈书·卷十五·列传第九》:高祖践祚,诏曰:“维城宗子,实固有周,盘石懿亲,用隆大汉,故会盟则异姓为后,启土则非刘勿王,所以纠合枝干,广树蕃屏,前王懋典,列代恒规。从子持节、员外散骑常侍、明威将军、雍州刺史、监南徐州拟,持节、通直散骑侍郎、贞威将军、北徐州刺史褒,从子晃、炅,从孙假节、员外散骑常侍、明威将军訬,假节、信威将军、北徐州刺史吉阳县开国侯諠,假节、通直散骑侍郎、信武将军祏,假节、散骑侍郎、雄信将军、青州刺史、广梁太守详,贞威将军、通直散骑侍郎慧纪,从孙敬雅、敬泰,并枝戚密近,劬劳王室,宜列河山,以光利建。拟可永脩县开国侯,褒锺陵县开国侯,晃建城县开国侯,炅上饶县开国侯,訬虔化县开国侯,諠仍前封,祏豫章县开国侯,详遂兴县开国侯,慧纪宜黄县开国侯,敬雅宁都县开国侯,敬泰平固县开国侯,各邑五百户。”拟寻除轻车将军,兼南徐州刺史,常侍如故。其年,授通直散骑常侍、中领军。三年,复以本官监南徐州。
- ^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武帝践阼,广封宗室,诏从子监南徐州拟封永修县侯,北徐州刺史褒封锺陵县侯,晃封建城县侯,炅封上饶县侯。从孙明威将军訬封虔化县侯,吉阳县侯喧仍前封,信威将军祏封豫甯县侯,青州刺史详封遂兴县侯,贞威将军慧纪封宜黄县侯,敬雅封甯都县侯,敬泰封平固县侯。
- ^ 《陈书·卷十五·列传第九》:世祖嗣位,除丹阳尹,常侍如故。坐事,又以白衣知郡,寻复本职。天嘉元年卒,时年五十八。赠领军将军,凶事所须,并官资给。谥曰定。二年,配享高祖庙廷。子党嗣。
- ^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文帝嗣位,拟除丹阳尹,坐事以白衣知郡,寻复本职。卒,谥曰定。天嘉二年,配享武帝庙庭。子党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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