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 (汉朝)
陈忠(1世纪—125年),字伯始,沛国洨县(今安徽省固镇县东)人,中国东汉政治人物,陈宠的儿子。
生平
汉安帝永初年间辟司徒府,为廷尉属官廷尉正。因为明习法律,经司徒刘恺推荐擢拜尚书,使居三公曹,主知断狱。修改当朝法律,删除比《甫刑》苛刻的条文,简化繁琐程序,于汉法颇多建树。承父志整理成23条,题为《决事比》,奏准施行,清除论罪无据的弊端。又奏请废除蚕室刑,解除贪官污吏三代不得为官的禁令,建议从轻处罚精神病人误伤人命的犯罪。都被采纳。安帝亲政,宦官江京、李闰等秉权。陈忠在位尽职,施政周密,敢于纠举违法,不避权贵。陈忠作《清盗源疏》,其中提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后历官尚书仆射、尚书令,延光三年(124年)转任司隶校尉,次年,任江夏郡太守,又被留下担任尚书令,得病而卒。
参考文献
- 《后汉书·卷四十六 郭陈列传第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