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 (消防署长)
陈弘毅(1937年1月10日—),中华民国消防官员,1997年至2000年8月担任内政部消防署署长。
生平
台湾省新竹市人,中央警官学校大学部第一期刑事系学士,日本明治大学法学硕士、博士课程肄业,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刑事法学研究。
经历
- 中央警官学校队长、组长、教官、副教授、教授
- 中央警官学校户政系系主任
- 中央警官学校行政警察学系系主任
- 中央警官学校消防学系系主任
- 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
- 内政部消防署署长
- 吴凤科技大学消防系创系主任[1]
- 2004年9月1日获颁中央警察大学第一届杰出校友[2]
现职
中华民国消防退休人员协会理事长[3]
八掌溪事件
2000年7月22日发生于台湾嘉义县的“八掌溪事件”,陈弘毅是时任消防署长,因此事件被记大过乙次并自请辞职获准。[4]
著作
- 《火灾学》
- 《消防学》
- 《防火管理》
- 《消防战术》
- 《防灾与避难》
- 《火灾原调查技术教本》
- 《大格局-消防之父的真情告白》
参考资料
- ^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所) 陳弘毅主任. [2015-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 ^ 中央警察大学第一届杰出校友简介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12-28.
- ^ 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理事長. [2015-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6).
- ^ “警政署長”丁原進、“消防署長”陳弘毅因八掌溪事件請辭獲准. [2015-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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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行政院 | ||
前任: 王一飞 |
内政部消防署署长 第二任 1997年—2000年8月 |
继任: 赵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