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信
陈伯信(6世纪—589年),南北朝陈朝衡阳王,字孚之。世祖文帝陈蒨第七子[1]。
母
生平
文帝天嘉元年(560年),陈武帝唯一在世儿子衡阳献王陈昌从北周还朝,在路上被陈文帝派侯安都所杀,无子,当年四月文帝立陈伯信为衡阳王,奉献王陈昌祭祀[3],师事陆玠。不久为宣惠将军、丹阳尹,置佐史(有法曹参军姚思廉、中记室参军沈不害、中录事参军阮卓)。陈宣帝太建四年(572年),为中护军。六年(574年),为宣毅将军、扬州刺史。加侍中、散骑常侍。十一年(579年),进号镇前将军,太子詹事,其他如故。陈后主陈叔宝祯明元年(587年),出为镇南将军、西衡州刺史。祯明三年(589年)隋灭陈渡长江,陈伯信与临汝侯陈方庆都被东衡州(韶州)刺史王勇杀害[4]。
资料来源
- 《陈书》卷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
注释
- ^ 《陈书 卷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衡阳王伯信字孚之,世祖第七子也。
- ^ 《陈书 卷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世祖十三男:刘昭华生衡阳王伯信,
- ^ 《陈书·卷3》:夏四月丁亥,立皇子伯信为衡阳王,奉献王后。
- ^ 《陈书 卷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天嘉元年,衡阳献王昌自周还朝,于道薨,其年世祖立伯信为衡阳王,奉献王祀。寻为宣惠将军、丹阳尹,置佐史。太建四年,为中护军。六年,为宣毅将军、扬州刺史。寻加侍中、散骑常侍。十一年,进号镇前将军,太子詹事,余并如故。祯明元年,出为镇南将军、西衡州刺史。三年,隋军济江,与临汝侯方庆并为东衡州刺史王勇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