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文 (湖北人)
陈以文 |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23年 中国湖北省荆南道江陵县南乡 |
逝世 | 1949年11月14日 中国重庆市 | (25—26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语言 | 汉语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陈以文(1923年1月1日—1949年11月14日),字济之,化名方生,湖北沙市人,出生于沙市红门路。 民国29年(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38年(1949年)11月14日于重庆被枪决,同时被处决的包括江竹筠等人[1]。
生平
民国24年(1935年),以第一名考入湖北省立第一中学初中部,民国27年(1938年),以第四名考入湖北省立高级中学。求学中受到共产主义思想影响,民国29年(1940年)9月,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民国30年(1941年)高中毕业。
初于鄂西从事地下活动,后曾雇为湖南安乡县政府职员。民国30年(1941年)3月,进入湖北省松滋、枝江活动,雇为荆南中学英语教员。一年后,民国31年(1942年)7月,到重庆北碚夏坝并考入设于北碚的复旦大学理学院化学系。曾任复旦大学《中国学生导报》总社副社长兼重庆分社社长[1]。
- 民国37年(1948年),与陈光楷等人在大竹张家场、文星场、杨通乡一带发动武装叛乱。12月下旬,于周家场遭逮捕。三天后,西南长官公署特务专员蒋述发将陈以文等人押送重庆的西南长官公署第二处。12月31日,关押于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之渣滓洞监狱[1]。
- 民国38年(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台岗垭,陈以文、江竹筠、李青林、唐虚谷、蒋可然、王敏、朱麟等三十人被处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