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对补助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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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对补助金计划(英语:Matching Grant Scheme,英文简称:MGS),又常称为:配对补助金,大学配对补助金,是香港政府资助专上院校筹募经费的计划,目的是鼓励专上院校向社会各界进行募捐,从而推动社会对大专院校捐助的文化,开拓教育经费的来源,而政府会根据院校筹得的款项按比例发放补助金。
运作方式
大学配对补助金的经费由政府向立法会申请的拨款提供,配对补助金计划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负责管理。
首轮配对补助金全部以每一元捐款配一元补助金的等额方式发放,从第二轮开始修改为两种配对比例,院校筹得的“最低款额”以每一元捐款配一元补助金的等额方式发放,超过“最低款额”的其余捐款,则以每两元捐款配一元补助金的方式发放,并对各院校可获发放的补助金额设有统一的“上限”。参与院校须于指定期限内申请补助金大学,而补助金的发放会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补助金计划的最低款额、补助金上限,以及指定期限,在每轮计划均会有所调整。参与院校除须于指定期限内筹募捐款外,对捐款的计算也有规限,捐款不包括投资的收益。
大学配对补助金并不是恒常的补助计划,因此不是定期举行。首轮大学配对补助金于2003年7月开始至2004年6月结束,而第六轮配对补助金于2012年8月1日开始至2014年7月31日结束。
补助金的应用
院校获得的配对补助金。可用于加强教学及研究、发展学术强项及具优势范畴、推行学生为本活动及发展计划、以及院校进行的基本工程项目。
首轮等额补助金计划
香港政府于2002年11月初步计划为大学的捐款设立配对补助金。财政司司长于2003年3月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政府将会向立法会申请10亿港元作为大学配对补助金的担保金额,补助金计划于2003年6月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首轮配对金总额为10亿港元,只供教资会资助的院校申请,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学院,配对金计划于2003年7月1日开始至2004年6月30日结束,每所院校可获发放的“上限”补助金为2亿5000万元,该次计划的筹款金额与补助金全部以1元对1元的等额配对方式发放。
虽然补助金是按先到先得的形式发放,但为确保筹款能力较弱的院校不会被其他院校抢先申请取去可发放的“最低款额”,教资会因此会先为每所院校预留2000万元,并分为两期发放。200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划的第一期,院校在此期间筹得的捐款,可先行申请“最低款额”,如果院校的筹款金额超出“最低款额”,余下的款项可在第一期计划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发放最多1亿5000万元补助金,如果院校仍有可获配对的金额,将会纳入轮候名单到第二期计划结束。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计划的第二期,各院校在计划期满后可获发放余下款项,如果教资会为各院校预留的“最低款额”未有被动用,该笔预留款项可发放予其他院校[1]。
等额补助金分配结果:[2]
- 香港大学(2亿5000万元)
- 香港中文大学(2亿2800万元)
- 香港理工大学(2亿100万元)
- 香港科技大学(1亿3100万元)
- 香港浸会大学(7900万元)
- 香港城市大学(4500万元)
- 岭南大学(4500万元)
- 香港教育学院(2100万元)
等额补助金计划在2003年7月正式推出,并于2004年6月30日届满,并于2004年7月30日公布结果。教资会资助的八所院校共筹得超过13亿港元的捐款,其中10亿元获等额补助金配对。香港大学在是次计划筹得最高捐款并超过2亿5000万港元,因此获分配“上限”款额2亿5000万港元,香港教育学院为是次计划筹得款项最少的院校,只获分配2100万港元。
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2005年6月,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建议设立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计划涉及金额仍为10亿元,参与院校仍为教资会资助的八所院校,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则有所改变,院校对补助金的使用限制也有所放宽[3]。首轮配对补助金是以1元对1元等额方式发放,第二轮方式改为两级方式计算,少于“最低款额”的筹款金额以1元捐款对1元补资金发放,超过“最低款额”以2元捐款对1元补助金发放,每间院校最高可发放2亿5000万元,超过“最低款额”的补助金会以先到先得形式发放。“最低款额”由第一轮的2000万元增至4500万元,每间院校获预留一笔“最低款额”六个月,确保每间院校的“最低款额”不会因为先到先得而被其他院校动用,即使有院校筹得超过“最低款额”也只能排入轮候名单,旨在协助因规模较小或较新而筹募经费能力较低的院校,获合理地分配到配对补助金[4]。当预留期限届满后,为各院校预留的“最低款额”如果未有被有关院校用尽,将会以先到先得方式按轮候名单发放予其他院校。可申请补助金的范围较第一轮放宽,院校可就兴建校内建筑物的捐款申请配对补助金,但获发放的补助金必须用于教资会经常补助金资助范围内的活动或用于奖学金,也可用于向优秀的非本地学生颁发奖学金。第二轮配对补助金于2005年8月1日开始,至2006年2月28日结束,计划为期七个月,每间院校可获预留“最低款额”至2006年1月31日。
院校 | 款额(百万元) | 补助金(百万元) |
---|---|---|
香港大学 | 536 | 250 |
香港中文大学 | 526 | 250 |
香港科技大学 | 456 | 243 |
香港理工大学 | 134 | 81 |
香港浸会大学 | 91 | 64 |
香港城市大学 | 78 | 45 |
岭南大学 | 47 | 45 |
香港教育学院 | 22 | 22 |
总额: | 1890 | 1000 |
第二轮配对补助金于2006年2月28日期满,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共筹得接近19亿元的私人捐款,而10亿元的第二轮配对补助金亦已悉数发放给各院校。其中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获发放最高补助金额2亿5000万元,香港科技大学也获发放接近上限的2亿4300万元补助金。在计划进行期间发表的中期进度报告,显示有三所院校于2005年11月30日仍未筹得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6],但计划于2006年2月结束时,只有香港教育学院未能筹得“最低款额”,仅获发放2200万元补助金,为是次计划中筹得款项最少的院校。
第三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2005年6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出10亿港元设立第三轮配对补助金计划[7],第三轮补助金的参与院校仍为教资会资助的八所院校,补助金的计算采用第二轮的配对方式,筹得4500万元“最低款额”以下的款额以1元对1元发放,超出“最低款额”以2元捐款对1元补助金发放,各院校可获发放补助金上限为2亿5000万元[8]。每所院校先获预留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八个月,如院校于首八个月筹得超出“最低款额”的款额会排入轮候名单,为各院校预留的“最低款额”于预留期满后如有余额会发放予轮候名单上的其他院校。第三轮配对补助金于2006年6月1日开始,至2007年3月15日结束,计划为期九个半月,每间院校可获预留“最低款额”至2007年1月31日。
院校 | 款额(百万元) | 补助金(百万元) |
---|---|---|
香港中文大学 | 531 | 250 |
香港大学 | 506 | 250 |
香港科技大学 | 187 | 116 |
香港城市大学 | 120 | 82 |
香港理工大学 | 117 | 81 |
香港浸会大学 | 71 | 58 |
香港教育学院 | 31 | 31 |
岭南大学 | 22 | 22 |
总额: | 1583 | 888 |
第三轮配对补助金于2007年3月15日期满,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共筹得15亿8千3百万元的私人捐款,是次计划共发放8亿8800万元补助金予各院校,金额共10亿元第三轮配对补助金至计划结束仍有余款,也是配对补助金计划设立以来首次未有用尽补助款额。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获发放最高补助金额2亿5000万元,香港科技大学也获发放超过1亿1000万元的补助金。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都获得超过1亿元的捐款,各获发放超过8千万元补助金,香港浸会大学也超过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至于香港教育学院、岭南大学未达到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
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政府于2007年11月30日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拨款议案设立总额10亿元的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政府在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议案中首次加入两所非教资会资助的大学参与配对补助金计划,分别是政府于1989年成立的香港公开大学,以及于2006年成为香港首间私立大学的香港树仁大学,连同教资会资助的八所院校,共有10所院校参与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该议案经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议后通过。第四轮配对补助金的计算沿用自第二轮计划起采用的两级计算方式,但时限有所变更。各院校筹得的4500万元“最低款额”以下的款额以1元对1元发放,超出“最低款额”以2元捐款对1元补助金发放,各院校可获发放补助金上限为2亿5000万元。每所院校先获预留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12个月,如院校于首12个月筹得超出“最低款额”的款额会排入轮候名单,为各院校预留的“最低款额”于预留期满后如有余额会发放予轮候名单上的其他院校。第四轮配对补助金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09年2月28日结束,计划为期14个月,每间院校可获预留“最低款额”至2008年12月31日[10]。
院校 | 款额(百万元) | 补助金(百万元) |
---|---|---|
香港中文大学 | 727 | 250 |
香港大学 | 697 | 250 |
香港科技大学 | 238 | 135 |
香港理工大学 | 167 | 101 |
香港浸会大学 | 106 | 74 |
香港公开大学 | 102 | 70 |
香港城市大学 | 54 | 47 |
岭南大学 | 28 | 28 |
香港教育学院 | 28 | 27 |
香港树仁大学 | 17 | 17 |
总额: | 2164 | 1000 |
为期14个月的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于2009年2月28日结束,10所参与计划的院校合共筹得超过21亿元的私人捐款,10亿元的补助金悉数发放予各参与院校。虽然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推行期间遭逢金融海啸,但是次计划筹得款额较第三轮计划理想[12],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大学分别筹得近7亿3000万元及7亿元,获发放最高补助金额2亿5000万元。筹款金额排第三位的香港科技大学同样较第三轮计划进步,筹得近2亿4000万元,获发放1亿3500万元补助金。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的筹款金额同样较第三轮计划为高,两校都筹得超过1亿元,但因为补助金的发放是先到先得,理工大学获发放1亿元,而浸会大学则为7400万元。首次参与计划的香港公开大学筹得款项超过1亿元,获发放7000万元补助金,超越其中三间受教资会资助的院校。香港城市大学筹得5400万元,获发放4700万元补助金。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学院筹得款项未达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香港教育学院是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中筹得款项最少的院校,只获发放2700万元补助金。香港树仁大学是另一所首次参与计划的大学,筹得1700万元捐款,获发放等额补助金。
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政府于2010年4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10亿元设立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由于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首次加入香港公开大学及香港树仁大学两所非教资会资助大学的反应良好,政府决定扩大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的范围,进一步加入两所非教资会资助的院校,分别是政府公帑资助的香港演艺学院,以及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香港珠海学院,这两所新加入的学院联同教资会资助的八所院校,以及在第四轮加入的香港公开大学与香港树仁大学,合共12所院校参与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第五轮配对补助金的计算沿用自第二轮计划起采用的两级计算方式,但时限及金额有所变更。各院校筹得的4500万元“最低款额”以下的款额以1元对1元发放,超出“最低款额”以2元捐款对1元补助金发放。由于参与院校增加,为顾及规模较小较新的院校获得合理补助金,各院校可获发放补助金的上限由上三轮计划的2亿5000万元减少为2亿2000万元。每所院校在计划的首9个月先获预留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如院校于首9个月筹得超出“最低款额”的款额会排入轮候名单,为各院校预留的“最低款额”于预留期满后如有余额会发放予轮候名单上的其他院校。第五轮配对补助金于2010年6月1日开始,至2011年3月15日结束,计划为期9个半月,每间院校可获预留“最低款额”至2011年2月28日[13]。
院校 | 款额(百万元) | 补助金(百万元) |
---|---|---|
香港中文大学 | 709 | 220 |
香港大学 | 666 | 220 |
香港科技大学 | 223 | 129 |
香港城市大学 | 156 | 47 |
香港浸会大学 | 142 | 81 |
香港理工大学 | 114 | 66 |
香港珠海学院 | 110 | 77 |
香港公开大学 | 49 | 46 |
岭南大学 | 42 | 42 |
香港教育学院 | 35 | 35 |
香港演艺学院 | 32 | 32 |
香港树仁大学 | 14 | 4 |
总额: | 2282 | 1000 |
为期9个半月的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于2010年3月15日结束,12所参与计划的院校合共筹得近23亿元的私人捐款,10亿元的补助金悉数发放予各参与院校。虽然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的期限虽然较第四轮计划为短,但是次计划筹得款额较上一轮计划略有增加,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大学分别筹得7亿9百万元及6亿6600万元,获发放最高补助金额2亿2000万元。筹款金额名列第三的香港科技大学筹得近2亿2300万元,获发放1亿2900万元补助金。香港城市大学筹得的金额较第四轮增加近两倍至1亿5600万元,但因为计划是先到先得,因此所获发放的补助金仍为上轮的4700万元。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分别筹得1亿4200元及1亿1400元,分别获发放8100万元及6600万元补助金。至于首次加入配对补助金计划的香港珠海学院筹得1亿1000万元,远高于两所由教资会资助的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学院,该两校均未达4500万元的“最低款额”,而香港教育学院为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中最弱者,只获发放3500万元补助金[15],另一所首次加入的香港演艺学院筹得3200万元。香港公开大学筹得4900万元,获发放4600万元补助金,香港树仁大学筹得1400万元,获发放400万元补助金。
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政府于2012年5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25亿元设立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由于上两轮计划先后增加四所参与院校后反应良好,政府决定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进一步扩大范围,纳入所有合资格颁授香港本地学位的院校,包括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及其属下附属学院及自资学院,香港公开大学及其附属学院,香港演艺学院,职业训练局,所有《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院校。在上轮计划只有香港珠海学院是按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是次计划新增四所按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分别是恒生管理学院、东华学院、明爱专上学院、明德学院。另一间新加入的机构是职业训练局,是政府于1982年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第1130章)成立的法定教育机构。由于所有于2012年合资格可颁发本地学位的院都纳入计划[16],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共有17所院校参与,而计划的补助金额拨款相应增至25亿元。
第五轮配对补助金的计算沿用自第二轮计划起采用的两级计算方式,但时限及金额有所变更。“最低款额”由4500万元增至6000万元,各院校筹得的6000万元“最低款额”以下的款额以1元对1元发放,超出“最低款额”以2元捐款对1元补助金发放。由于参与院校增加,上一轮计划各院校可获发放补助金的上限为2亿2000万元,但是次计划拨款增加,可获发放补助金的上限提升至6亿元。每所院校在计划的首12个月先获预留6000万元的“最低款额”,如院校于首12个月筹得超出“最低款额”的款额会排入轮候名单,为各院校预留的“最低款额”于预留期满后如有余额会发放予轮候名单上的其他院校。第六轮配对补助金于2012年8月1日开始,至2014年7月31日结束,计划为期两年,每间院校可获预留“最低款额”至2013年7月31日[17]。
院校 | 款额(百万元) | 补助金(百万元) |
---|---|---|
香港大学 | 2130 | 600 |
香港中文大学 | 1428 | 600 |
香港科技大学 | 436 | 239 |
香港浸会大学 | 381 | 208 |
香港理工大学 | 309 | 164 |
香港城市大学 | 184 | 114 |
明爱专上学院 | 151 | 101 |
香港公开大学 | 94 | 76 |
岭南大学 | 84 | 69 |
职业训练局 | 72 | 60 |
恒生管理学院 | 65 | 62 |
明德学院 | 64 | 62 |
香港教育学院 | 60 | 60 |
香港演艺学院 | 39 | 39 |
香港珠海学院 | 22 | 22 |
香港树仁大学 | 12 | 12 |
东华学院 | 10 | 10 |
总额: | 5539 | 2500 |
为期两年的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于2014年7月31日结束,17所参与计划的院校合共筹得超过55亿元的私人捐款,25亿元的补助金悉数发放予各参与院校[19]。由于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时效较前五轮大幅延长,因此是次计划筹得款额较上一轮计划显著增加,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分别筹得21亿3百万元及14亿2800万元,获发放最高补助金额6亿元[20]。筹款金额名列第三的香港科技大学筹得近4亿3600万元,获发放2亿3900万元补助金。浸会大学则为7400万元。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的筹款金额均超过3亿元,分别获发放2亿8百万元及1亿6400万元补助金。香港城市大学筹得1亿8400万元,获发放1亿1400万元补助金。至于首次加入配对补助金计划的明爱专上学院筹得1亿5100万元,获发放1亿1百万元补助金,较两所由教资会资助的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学院为高[21],岭南大学获发放8400万元,而香港教育学院为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中最弱者,只获发放6000万元补助金[22]。香港公开大学筹得9400万元,获发放7600万元补助金。首次参与计划的职业训练局筹得7200万元,获发放6000万元补助金。恒生管理学院、明德学院均为首次加入计划,都达到6000万元的“最低款额”,香港演艺学院、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及东华学院则未能筹得“最低款额”。
参见
参考资料
-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等额补助金计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教育事委员会,2003年12月9日
- ^ 八院校获发十亿等额补助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网页,2004年7月30日
- ^ 设立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2005年6月20日
- ^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2005年7月8日
- ^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结果公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06年3月11日
- ^ 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的进度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二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结果公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立法会,2006年1月
- ^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三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2005年5月26日
- ^ 第三轮配对补助金计划已经推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06年6月12日
- ^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三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结果公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07年3月29日
- ^ 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已经推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07年11月30日
- ^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结果公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09年3月17日
- ^ 院校筹款总额逆市上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星岛日报,2009-02-26
- ^ 教资会欢迎财政预算案建议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10年2月24日
- ^ 教资会资助院校第五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结果公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11年3月28日
- ^ 大专配对基金筹得23亿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7-04-26.,大公报,2011-03-29
- ^ 为专上教育界别设立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立法会会,2012年5月14日
- ^ 教资会欢迎财政预算案建议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及注资政府奖学基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12年2月1日
- ^ 第六轮配对补助金的分配结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14年9月19日
- ^ 第六轮配对补助金的分配结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 ^ 中大 港大获六亿配对补助膺吸金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太阳报,2013-08-10
- ^ 明爱筹亿半成自资校吸金王 更胜部分八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2014-09-20
- ^ 配对基金揭院校吸金力悬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太阳报,201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