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柯县
邓柯县(藏语:འདན་ཁོག་རྫོང,威利转写:vdan khog rdzong)在西康省德格县西北,金沙江上游东北岸。本四川边境德格、春科、高日三土司交界之登科地方;清末置登科府,兼辖春科、林葱二安抚司地,分管高日长官司地;民国改为邓柯县,属川边,十四年(1925年),设置西康特别区域,属西康道,国民政府成立,废道,直属西康省政府。境内雨水充足,水草丰茂,宜于畜牧。[1]这里是隆朵嘉措的出生地。
沿革
古名“邓”,又名“朱玛哈坎”、“丁科”或“登科”。隋代为附国地。唐代属吐蕃。北宋为林国地。元代属朵甘宣慰司。明代属朵甘卫行都使司。清代属德格宣慰司,为春科、春科高日、林葱三土司辖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置边北道,道治登科。宣统元年(1909年)设登科委员,旋改为登科府, 辖德化州和白玉县、同普县两县。1913年废府设邓柯县,属川边特别行政区。后西康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50年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5年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78年撤销邓柯县,将原辖4区13乡分别划入石渠、德格两县。[2]
撤销 [3]
1978年,撤销邓柯县建置,该县所辖温拖区及其浪多、温拖、年古3个公社,阿须区及其阿须、打滚、亚丁、所巴4个公社、麻嘎区及其所辖俄支公社划属德格县。1968年建温拖公社;1973年建俄支、年古、浪多公社:1974年建阿须、打滚、亚丁,所巴公社。所辖奔达区及其真达、奔达、正科3个公社和麻嘎区的麻呷公社,洛须区及其所辖的洛须公社划属石渠县。该13个公社都是1958年—1959年民主改革时置的乡,1974年又以乡建为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