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唐朝绛州稷山县(今山西省稷山县)人,裴守真的孙女,仪王傅裴巨卿之女,尉氏县尉王泛之妻。
裴氏平时有仪容规范。后来裴巨卿遇害,她为贼虏所俘,逼迫凌辱她。裴氏说:“我是衣冠士族之女,当死就死,绝不会苟全一命,而受污于贼。”贼人用大刀等兵器胁迫相逼,裴氏坚力抗拒。贼人大怒,于是肢解裴氏,至死不屈。宣慰使、吏部侍郎李季卿以节义上奏。唐代宗赠封她为河东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