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职局
行政公职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dministração e Função Pública | |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局长 | 吴惠娴 |
副局长 | 冯若仪、罗健仪、陈子健 |
部门资讯 | |
部门性质 | 一般部门 |
成立年份 | 1983年 |
所属部门 | 行政法务司 |
总部 | 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11-12楼及21-29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http://www.safp.gov.mo/ |
行政公职局(葡文: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dministração e Função Pública;葡文简称:SAFP;英语: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Civil Service Bureau),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研究、协调和辅助公共行政和公务员事务的部门,隶属于行政法务司。
沿革
该局于1983年12月1日透过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2/83/M号法令设立,取代当时根据葡萄牙《海外行政改革》法案设立的民政厅、澳门市行政局、海岛市行政局和路环行政分所。原中文译名为行政暨公职署,后来正名为行政暨公职司。成立初期,设民政厅、规章协调室、组织暨资料室和招聘暨培训厅,负责各类民事登记、证件办理、使节认证、选民登记、公共行政档案记录,以及公务员招聘和培训事项,大致上把原来葡萄牙海外(葡萄牙语:Ultramar Português)在澳门的地方行政机构的职能转移和集中到该司行使。
随着政府架构的调整,澳葡政府于1994年颁布新法令,重新界定行政暨公职司的职能,并大致沿用至今。1999年澳门回归后,行政暨公职司按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更名为行政暨公职局。2011年9月,行政暨公职局透过第24/2011号行政法规《行政公职局的组织及运作》重组该局架构,并更名为行政公职局。
组织法例
- 第50/97/M号法令(1997年11月24日《澳门政府公报》)修改行政暨公职司之组织结构,设立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若干废止。
- 第180/98/M号训令(1998年7月27日《澳门政府公报》)核准“公职补充福利制度受益人通则”。
- 第32/99/M号法令(1999年7月19日《澳门政府公报》)修改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0/97/M号法令(有关行政暨公职局及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之若干规定。
- 第24/2011号行政法规(2011年8月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行政公职局的组织及运作 - 废止第23/94/M号法令,但第二十二条除外。
- 第28/2023号行政命令(2023年6月1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行政公职局人员编制。
职责
- 研究及建议公共行政改革的整体或专项政策,并制定适当的指引或措施推动政策的实施;
- 参与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人力资源政策,并对政策的实施作出统筹及支援;
- 研究及发展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的规划;
- 统筹及发展入职与晋级的招聘及甄选程序的中央管理;
- 研究、统筹及发展公务人员培训与发展政策;
- 研究、统筹及发展政府与公务人员及与公务人员代表团体之间关系建设的策略,公务人员调解及纪律程序的中央管理,以及公务人员薪酬、福利及补充福利政策;
- 研究、建议及发展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退休政策及制度;
- 研究及建议公职一般制度的落实措施,使制度的解释和适用具统一性和一致性,并向各公共部门和实体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技术支援;
- 研究及参与制定公共部门的管理、组织和运作以及绩效评估政策,并对政策的实施作出统筹及支援;
- 研究及建议公共行政语言政策,对政策的实施作出统筹及支援,并确保不属其他部门负责的笔译和传译工作,以及发展公共行政文献数据库及确保其运作;
- 研究及参与制定电子政务政策,并对政策的实施作出统筹及支援;
- 研究及建议能推动行政当局与私人之间的合作、拉近行政当局与市民和公共服务使用者距离的政策和机制,并对其实施作出统筹及支援;
- 依法确保选民登记及选举活动;
- 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组织架构
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 局长
副局长 | ||||||||||||||||||||||||||||||||||||||||||||||||||||||||||||||||||||||||||||||||||||||||||||||||||||||||||||||||||||||||||||||||||||||||||||||||||||||||||||||||||||||||||
公务人员规划及招聘厅 | 公务人员培训中心 (厅级) | 公务人员关系厅 | 法律技术厅 | 组织绩效及运作厅 | 语言事务厅 | 电子政务厅 | 政府资讯中心 (厅级从属机构) | 公共行政研究中心 (厅级) | |||||||||||||||||||||||||||||||||||||||||||||||||||||||||||||||||||||||||||||||||||||||||||||||||||||||||||||||||||||||||||||||||||||||||||||||||||||||||||||||||||
行政及财政处 | 选举技术辅助处 | 人员规划处 | 人员招聘及甄选处 | 人员发展事务处 | 培训活动组织处 | 人员操守及关系处 | 公职福利处 | 纪律及组织事务处 | 公职法律事务处 | 组织绩效处 | 组织运作处 | 语言及文献处 | 翻译处 | 电子政务规划及基础建设处 | 电子政务资讯应用及发展处 | 信息公开及分析处 | |||||||||||||||||||||||||||||||||||||||||||||||||||||||||||||||||||||||||||||||||||||||||||||||||||||||||||||||||||||||||||||||||||||||||||||||||||||||||||
局长之法定职权
局长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领导及代表行政公职局;
(二)确保管理、协调及监督行政公职局的整体工作;
(三)建议人员的委任,决定各组织附属单位人员的分配任用;
(四)编制行政公职局活动计划及财政预算案,并提交上级审核;
(五)行使获授予或获转授予的职权以及法律赋予的其他职权。
出版物
- 《行政》(葡文:Administração):季刊,中葡双语印行,1988年4月创刊,主要收编与公共行政研究有关的学术性文章。中文副刊名原称《澳门政府杂志》,回归后更名为《澳门公共行政杂志》,葡文副刊名维持不变(Revista de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de Macau)。
电子政务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商社通
公务通
历任局长
行政暨公职局时期:
- 李丽如(1999年12月20日—2002年6月19日)
- 朱伟干(2002年6月20日—2011年9月)
行政公职局时期:
- 朱伟干(2011年9月—2014年11月)
- 高炳坤(2015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 吴惠娴(2023年9月1日—)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前任: 葡属澳门行政暨公职署 (译名) |
葡属澳门行政暨公职司 | 继任: 澳门行政暨公职局 |
前任: 葡属澳门行政暨公职司 |
澳门行政暨公职局 1999年12月20日—2011年9月 |
继任: 澳门行政公职局 |
前任: 澳门行政暨公职局 |
澳门行政公职局 2011年9月—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