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安定祠
兴隆安定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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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307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兴隆安定祠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兴隆安定祠又名胡家祠堂,位于四川省冕宁县先锋乡兴隆村,建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安定祠为复四合院布局,由门厅、过厅、正房、耳房及左右厢房组成,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门厅穿斗式土木结构,重檐歇山顶,面阔5间进深2间,素面台基高1.2米,柱础六边形,三级踏道。二殿为穿斗式土木结构,单檐悬山顶,面阔3间进深2间。大殿为台梁、穿斗相结合土木结构,单檐悬山顶,面阔5间22米,进深两间13.2米,通高7米。素面台基高0.8米,柱础六边形,三级踏道。左右厢房各面阔6间,进深1间。大殿隔扇雕刻精美,有动物、花卉等精美木雕图案。大殿梁架上题记“大清同治拾贰年玖月”。兴隆安定祠建筑保存完整、雕刻精美,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1][2]。
注释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