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庭兰
胡庭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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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云南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增城县民籍 |
字号 | 字伯贤,号桐江 |
出生 | 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十五日 |
逝世 | 万历九年(1581年) |
配偶 | 娶张氏,继娶英氏、邓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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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庭兰(1507年—1581年),字伯贤,广东广州府增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学者。嘉靖己酉解元,联捷庚戌进士。官至云南佥事。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应乡试,本荐为第一,但策论中有讥讽执政之语,被御史黜落。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广东乡试第一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联捷庚戌科会试第三百十三名,二甲第四十五名进士[1][2]。授南京户部主事,迁北京陕西司员外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夏,出任福建佥事,提督学政。任内抗倭寇有功。然而,忌者议其越俎代庖,改兵备云南按察使佥事。再被构陷,移疾归,不复出。乡居主凤台书院讲席,融合王守仁、湛若水学说。曾倡建城南雁塔。卒年七十五[3][4]。
著作
著有《诗意讲意》、《相江子集》。
家族
曾祖胡通;祖父胡璋,字资礼,瓯宁知县;父胡凤虞。前母汤氏;母单氏。永感下。弟庭萼[5]。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郭棐,《粤大记·卷十八》
- ^ 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