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史密斯 (财政大臣)
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1655年(或1656年)—1723年),是英国的政治人物,曾两次担任财政大臣。
生平
史密斯的父亲也叫约翰·史密斯(1690年逝世),来自汉普郡的蒂德沃思,有一名姊妹达什伍德夫人安妮(Lady Dashwood Anne)。他曾被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录取但未取得学位,后来考入中殿律师学院。1678年,史密斯成为国会议员,是温和派的辉格党党员。
1694年,史密斯首次任命为财政部委员,并在1699年6月2日出任财政大臣直至1701年3月27日;后在1705年到1708年担任下议院议长;1708年4月22日他回任财政大臣,任职至1710年8月11日。他是英格兰下议院最后一名议长,同时于《1707年联合法令》通过后成为首名大不列颠下议院的议长。
参考资料
- SMITH, John (?1655-1723), of South Tidworth, Hants.. History of Parliament Online. [17 Ma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4).
- Attribution
- 本条目是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出版品所整合而来:Courtney, William Prideaux. Smith, John (1655-1723). Lee, Sidney (编).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53. London: Smith, Elder & Co. 1898.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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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查尔斯·孟塔古 |
英格兰财政大臣 1699年-1701年 |
继任者: 亨利·波义耳阁下 |
前任者: 罗伯特·哈雷 |
英格兰下议院议长 1705年-1706年 |
无 |
新头衔 | 大不列颠下议院议长 1707年-1708年 |
继任者: 理查德·昂斯洛 |
前任者: 亨利·波义耳阁下 |
大不列颠财政大臣 1708年-1710年 |
继任者: 罗伯特·哈雷 |
前任者: 詹姆斯·弗农 |
财政大臣出纳 1710年-1712年 1714年-1719年 |
继任者: 曼塞尔勋爵 |
前任者: 曼塞尔勋爵 |
继任者: 乔治·泰比 | |
英格兰议会 | ||
前任者: 威廉·阿什伯纳姆 乔治·莱格 |
英格兰下议院拉德格舍尔议员 1679年 与托马斯·尼尔同时在任 |
继任者: 托马斯·尼尔 约翰·加勒德 |
前任者: 亨利·克拉克 托马斯·尼尔 |
英格兰下议院拉德格舍尔议员 1689年-1690年 与约翰·迪恩同时在任 |
继任者: 约翰·迪恩 托马斯·尼尔 |
前任者: 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 约翰·斯温芬 |
英格兰下议院贝雷阿尔斯通议员 1691年-1695年 与约翰·斯温芬(1691年-1694年) 亨利·霍巴特爵士(1694年-1695年)同时在任 |
继任者: 约翰·艾维尔爵士 亨利·霍巴特爵士 |
前任者: 弗朗西斯·坡勒特 约翰·保伦 |
英格兰下议院安多弗议员 1695年-1707年 与罗伯特·史密斯爵士(1695年-1698年) 安东尼·亨利(1698年-1701年) 弗朗西斯·谢菲尔德(1701年-1707年)同时在任 |
无 |
大不列颠国会 | ||
新头衔 | 大不列颠下议院安多弗议员 1707年-1713年 与弗朗西斯·谢菲尔德(1707年-1708年) 威廉·格杜特(1708年-1713年)同时在任 |
继任者: 威廉·格杜特 安布罗斯·克劳利爵士 |
前任者: 查尔斯·赫奇斯爵士 爱德华·詹宁斯 |
大不列颠下议院东卢港议员 1715年-1724年 与詹姆斯·贝特曼爵士(1715年-1718年) 霍雷肖·沃波尔(1718年-1722年) 威廉·朗兹(1722年-1724年)同时在任 |
继任者: 马尔帕斯子爵 威廉·朗兹 |